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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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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将抚养权转给前妻 男子多次虐打女儿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4年07月13日
版次:
05
男子陈强(化名)每隔两三天就用电线、皮带、棍棒等殴打女儿,还主动向法院提供女儿被殴打后身上受伤、嘴角流血的照片以及殴打女儿的多段视频。为让前妻抚养女儿,他提起诉讼,证明自己不适合抚养女儿。
7月8日,记者从涉案民事裁定书中获悉,此前,这起变更抚养关系案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静安法院”)一审获判。法院判决女儿小雅(化名)随其母亲王红(化名)共同生活,后王红不服提出上诉,该案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
同时,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社工服务机构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普陀法院”)代为申请小雅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禁止被申请人陈强对其女儿小雅实施家庭暴力。
上海普陀法院经审查发现,陈强与王红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1年生育女儿小雅,2013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小雅由陈强抚养。2016年,陈强提起诉讼,要求小雅随王红共同生活,法院经审理后未予支持。2023年,陈强再次向上海静安法院起诉,仍要求小雅随王红共同生活。该案审理中,上海静安法院委托社工服务机构开展社会调查,社工服务机构出具家事调查报告,载明“男方对未成年人有多次殴打情况,且有公安出警记录,奶奶证实因殴打未成年人男方被警方拘留一天一夜”。
陈强还自述,其每隔两三天就用电线、皮带等殴打小雅,最严重的一次,小雅去学校都是一瘸一拐的,但没有为小雅去验过伤。陈强主动提供小雅被殴打后身上伤痕和嘴角流血的照片、陈强用棍棒殴打小雅的多段视频等,作为其不适合抚养小雅的证据。小雅则表示:“老师提到了(我)在校的问题后,会被父亲打。因为不做家务,也会被打。”
点 评
“虐待女儿当证据”是对人性和法律的挑衅,当地有关部门应该依据陈强自己提供的证据,对其违法行为准确定性,然后依法作出处理。同时,应当留意夫妻二人都将女儿视为“包袱”,不管孩子将来是随父还是随母生活,都不容乐观。有关部门应该对及时介入,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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