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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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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娃”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版次:
02
| 漫谈 |
新闻背景:七年“老粉”因被限制投屏,将爱奇艺平台告上法院。日前,该案件经过一年多的审理,终于一审落槌。法院判定,爱奇艺平台补偿原告41天的黄金会员VIP时长。7月13日,记者了解到,在一审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原告朱元提起了上诉。(7月14日《现代快报》)
@翟思睿:电视“套娃”收费,并非视频平台、电视机厂家等单方力量造成的结果,而是在智能电视发展阶段冗长的链条间深度利益捆绑的产物。资本的博弈要观众买单,就会大大挫伤人民群众看电视的满意度,制约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需要多方发力重建良好的智能电视收视生态。
如今电视IPTV、OTT、有线电视多轨并行,管理模式应当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以管理促发展,明确权责,厘清主体。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和引导,落实到具体个体。
@姜天骄:智能电视好不好看,不仅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而且影响广播电视行业健康发展。由于收费乱象、操作复杂等问题,电视大屏用户面临流失风险,产业上下游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一方面,可能导致电视台收视率下降,内容制作、广告收入效益低下,影响电视内容质量提升。另一方面,可能导致电视用户流失,用户对于购买新电视的需求降低,对电视制造业造成一定冲击。
只有给用户更大的选择权,行业才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下一步,各方面还需要共同努力,坚持以用户为中心的发展导向,为用户提供更有吸引力的内容和服务,共同促进行业繁荣发展。
@张洋:我国多项法律制度对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作出保护性规定。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价格法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至于电视开机广告问题,广告法也规定得很清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
无论电视多么智能,无论经营方式如何变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道理颠扑不破。电视厂商、视听APP应始终将用户体验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依法经营,改进服务质量,一方面探索构建多平台、多专区、多终端互融互通的会员体系,让收费更透明、更合理,另一方面该免费提供的就要免费提供,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这样才有利于实现用户权益与经营收益的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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