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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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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订单农业”背后的陷阱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07月25日版次:02
  为严厉打击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11月在全国开展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专项整治行动。日前,三部门联合公布了5件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典型案件。(7月24日央视新闻客户端)
  近年来,随着“订单农业”模式的兴起,不少农民看到了稳定收益的希望。然而,不法分子正是抓住了这一心理,利用高额回收的虚假承诺,将“订单农业”变成了诈骗的工具。湖南省浏阳市张某某、胡某某等人的诈骗案,就是一例典型的“订单农业”陷阱。他们利用农民对高效益农业模式的渴望,虚构高价值的“多肽酶硒肥”,并以高于市价数十倍的价格出售,同时承诺高价回购脐橙,营造出“零风险、高回报”的假象,诱使农民掉入预先铺设的陷阱。
  广西柳州市鹿寨县某禽业公司的诈骗手法同样狡猾,通过虚假宣传和高额回购承诺,诱使农户购买劣质禽苗,再通过错误指导导致农户违约,以此逃避回收责任,最终受害的农户不仅没有得到承诺的收益,反而因禽苗质量问题蒙受巨大经济损失。这种做法,不仅是对农民经济利益的直接侵犯,更是对农民信任的背叛,动摇了农业合作的诚信基石。
  此类案件频发,暴露出农村地区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农民法律意识的缺失。农村,不应成为监管的真空地带,更不应成为不法分子肆意妄为的乐园。面对诈骗分子的“下沉式”犯罪,我们的治理策略也必须“下沉”,深入田间地头,直击问题核心。这不仅需要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诈骗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更需要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民的法治教育和防骗宣传,提升农民的风险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还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订单农业”模式的规范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诚信体系,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例如,建立健全农产品购销合同的审核与备案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订单合同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估,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从源头上减少诈骗事件的发生。
  农业是国之根本,农民是衣食父母。保护农民免受诈骗侵害,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健康发展的需要。“订单农业”骗局的出现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它提醒整个社会,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必须注重法治建设和基层治理。为此,既要播种科技与智慧,收获丰收与繁荣,也要播撒法律的阳光,驱散诈骗的阴霾,让“订单农业”真正成为惠农富农的金钥匙,而不是坑农害农的暗箭。
  (作者:闻夕,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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