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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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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泼开水的6岁女孩,返校后收到恐吓信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11月16日版次:05

  丘先生将恐吓信提交给警方。 受访者供图

  11月13日,“广东被泼开水女童”返校后在书包内发现恐吓信引发关注。
  11月11日晚,女童父亲丘先生接女儿放学,并带她去买了个新书包。回家整理旧书包时,发现里面夹层中有一张纸,上面写着“还敢在抖音发你女儿追责视频,要你全家不好过。”丘先生立即报警,当地公安机关介入,父女二人配合做了笔录。
  11月13日,记者联系到丘先生,他介绍,孩子是9月29日受伤,10月2日该书包被带到医院,方便孩子学习。10月中旬转院后,书包一直放在家里。11月4日孩子返校上学,一直使用该书包,但没发现纸张。当时发现时,孩子看不懂上面的字,“我看到后,感觉很气愤。”
  丘先生介绍,事发后,孩子依旧在上学,“不想让这件事影响到她。”针对该纸张,学校没有给他回复。
  11月13日,记者致电乳城镇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不便透露。随后记者致电乳源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亦表示不便透露。
  此前报道,9月29日,广东韶关乳源乳城镇中心小学一名一年级女生在学校打开水时,一名高年级男生称帮拧盖子,随后将开水泼向女生,致女生面部、胸口、大腿烫伤,医院诊断为二度烫伤。事发后,乳源县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查。10月12日,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认定,男生李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因事发时李某未满十四周岁,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积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
 点 评
  如果总是习惯以“恶作剧”“孩子小不懂事”来看待发生在校园里的伤害,“小错”就无法及时纠正,“大错”更难以被纠治。因此,对任何校园伤害不姑息、不纵容,不是为了惩处某个具体的孩子,而是为了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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