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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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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城中村改造

告别“拆迁即暴富”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11月19日版次:02
| 兴农评 |
  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新一轮城中村改造按下“加速键”。
  城中村改造不是新事物,特别在珠三角地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未曾中断。此前,广东将城中村改造纳入“三旧改造”(“三旧”分别指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三旧改造”具有鲜明的市场化色彩,更着重经济效益,多异化为房地产企业主导,以高额补偿换取土地。但随着房地产进入深度调整周期,“三旧”改造模式必然要随之调整。
  2024年3月,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城中村改造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出台,第一条第一句明确提出“为了满足公共利益需要,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而从近日多个城市发布的城中村专项改造规划也可看出,与此前主要着眼于村集体利益、局部改造不同,新一轮城中村改造显然以城市整体高质量发展为底层逻辑,以公共利益为导向。
  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即暴富”必然逐渐成为历史,新一轮城中村改造要寻求新的利益平衡最大公约数。城中村改造要多站在村民和村集体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不能以牺牲村民和村集体合法权益为代价,不能打着“公益”的名头引发新的社会矛盾。村民在降低拆迁补偿标准期待的同时,要懂得合法合规争取权益,珍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但其本质是经济发展问题,应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寻求村民安居乐业、企业有效运行、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综合解决方案。
  □黄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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