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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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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能参保”到“愿参保”
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5年02月22日
版次:
02
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出台,2025年成为社保制度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这一政策无疑为流动人口和灵活就业人员带来了福音。然而,取消户籍限制仅仅是第一步,如何实现社保待遇的“全国漫游”,让每一位参保者无论身处何地都能平等享受到应有的保障,才是接下来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过去,由于户籍限制,许多异地务工人员只能选择退保或中断社保关系,导致多年缴纳的费用付诸东流。如今,随着政策的放宽,非本地户籍人员可以在就业地正常缴纳社保,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然而,社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待遇的异地享受等问题依然存在,成为阻碍社保全国一体化的重要障碍。
要实现社保待遇的“全国漫游”,必须加强社保信息系统的建设。全国统一、实时共享的社保信息系统是实现跨地区社保关系顺畅转移接续的基础。只有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才能确保参保者的缴费记录、个人账户等信息在不同地区之间无缝衔接。例如,通过建设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参保者可以在线查询自己的社保关系所在地、缴费年限、账户余额等信息,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也将变得更加便捷高效。
要实现社保待遇的“全国漫游”,必须完善社保待遇的异地享受机制。目前,养老金的领取地主要取决于社保关系所在地和缴费年限。对于在多个地区都有缴费记录的人员来说,如何确定领取地、如何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员同等的待遇,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可以考虑建立一个更加灵活的养老金领取机制,根据参保者的实际需求和缴费情况,允许其在多个符合条件的地区中选择领取地。同时,要加强跨地区的医保结算合作,实现医保待遇的异地直接结算,让参保者在异地就医时能够享受到及时、便捷的医保服务。
要实现社保待遇的“全国漫游”,还要加强对非户籍地参保人员的权益保障。取消户籍限制后,将有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从业者纳入社保体系。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政策不透明等原因,这些人员的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因此,要加强对社保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参保者的政策知晓率和维权意识。
社保制度的完善是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取消户籍限制只是社保制度改革的第一步,要实现社保待遇的“全国漫游”,还需要我们在信息系统建设、待遇享受机制、权益保障等方面下功夫。
(作者:萧飞,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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