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无偿转为公校要么付薪公办教师》追踪 □本报记者 黄栋林 11月4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对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进行了专访,孟浩认为,“名校办民校”、“民办公助”等政策的制定从一开始就是政府逃避责任的做法。 “民办公助”导致国资流失 《南方农村报》9月12日刊登的《要么无偿转为公校 要么付薪公办教师》一文提到,2001年电白公办学校学位吃紧的问题开始凸显,而政府又无钱兴办新的学校,由教育局选派公办教师到民校任教的“民办公助”模式应运而生。 孟浩认为,这种做法就是政府想甩包袱,应该重新审视这种模式。因为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 “义务教育学位吃紧的问题本应该由政府解决,这是法定责任和义务。”孟浩说,政府没钱不是理由,“没有铁桌,用木桌行不行?” “民办公助”等模式等混淆了“公”与“民”的职能和产权,孟浩说,“民办就是民办,凭什么公助?”政府办教育,目的就是为了提高人民的整体素质;而民办教育是企业的投资行为,是以投资教育为前提,通过经营教育的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等为目的。 “教育局选派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并动用公共财政资源,为这些教师发工资。”孟浩激动地说,“这实际上变相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政府不应插手企业办教育 对于电白县清理“民办公助”过程中试图将部分原民办学校无偿转为公办的做法,孟浩认为政府最好不要干预民办学校,在其主动自愿的前提下,让其自主选择将来的发展道路和模式。 “民办教育是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就应该把它放回市场,按经济规律运行。”孟浩认为政府最好不要插手企业,更不要大包大揽,“不要和民办教育发生利益关系”。 孟浩说,政府扶持民办教育,就应该按《民办教育促进法》来提供民办教育环境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政府要扮演好引导和服务的角色,由企业自主决定发展方向,让群众自己选择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这样才能形成一个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民办教育环境。 推出去的公办教师应请回来 电白在清理过程中还有一种做法,就是保持民办学校,而维持其中教师的公办身份,由县财政支付他们的工资,然后由学校补回财政的这笔开支。而在顺德等地区也出现了公办教师无法回到公办学校的情况,理由就是没岗位。 “其实现在教师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孟浩感叹,“政府在这点上可以学习民办学校的做法,不要下死编制,应按需要合理配置教师。”孟浩说现行的师生比基本还是可行的,但是有些地方行政管理人员的比例偏高,教学一线的老师就比较少了。 孟浩认为政府应该有教师人才的储备和引进计划,而这批在民校里的公办教师就是一种储备。这些教师经验丰富,熟悉当地的人文和自然环境,能安心在当地教书,为什么不把他们安排好呢? 孟浩说,现在民办学校的公办教师要回来,需分两种情况:当时响应“号召”去民办学校的,现在应当请回来;而当时自己过去的,现在还想回来,可以设个门槛,对其进行考核。“当然这只是个建议。”孟浩说,“如果民办学校办得好,你想请他(她)回来还不愿意呢!” 截稿前,电白县教育局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电白县政府近日通过了县内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公办学校清理规范的办法。新办法较之前发生较大转变,电白五所“民办公助”学校都保留民办学校身份,但是留在这些民办学校的公办教师的工资出资方不同。广南中学、春华学校、电海附中和电白实验中学将由学校支付公办教师工资;而汉山学校公办教师工资则由政府支出,但学费将按公办标准收取。 (本报记者王宏旺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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