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亮点 《规划》强调坚持走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优化提升广州国家级中心城市、深圳国家级经济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努力打造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依托粤东西北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培育若干100万以上人口规模的大城市;壮大县域经济,依托县(市)城区建设若干30万-50万人口规模的中等城市;依托中心镇在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周边打造一批卫星城;引导小城镇专业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城镇功能,提高城镇发展质量。 针对粤东城镇群,《规划》提出加快推进粤东城际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促进汕潮揭同城化发展;以汕头市中心城区为中心,潮州、揭阳、汕尾市中心城区为副中心,县级市城区(县城)为重要节点,其他小城镇为外围组团,优化粤东地区城镇空间网络;支持汕头海湾新区、潮州东城新区、揭阳空港经济区、揭阳海港经济区等城市新区建设。 针对粤西城镇群,《规划》提出积极培育湛茂都市区,提升发展湛茂阳临港经济圈,促进陆海联动发展。以湛江、茂名、阳江市的中心城区为核心,加快推进阳江城南新区、湛江东海岛工业新城和海东新区、茂名滨海新区等城市新区建设。重点推动石化、能源、钢铁、港口工业、现代物流、装备制造等大型产业项目,支持广钢环保迁建、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等大项目建设,培育产业集群,着力打造湛江东海岛工业新城,积极发挥大型项目对粤西地区发展的带动作用。 针对粤北城镇群培育区,积极培育韶关都市区,将韶关、梅州、河源、清远、云浮等地级市中心城区建设成为区域主要增长极。支持韶关芙蓉新城、河源滨江新城、梅州江南新区、清远燕湖新城、云浮西江新城以及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建设,配套完善县城、中心镇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其对产业和人口的吸引力与承载力,促进粤北地区城镇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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