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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转户农民权益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3年03月14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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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降低城镇在就业、教育、社保等方面的准入门槛,以县(市)城区、中心镇为重点,切实加大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力度。
  全面实施异地务工人员入户城镇积分制,推进积分制入户管理工作信息化、网络化。
  加快异地务工人员入户城镇配套制度改革。完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土地处置、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等方面的具体配套政策,建立转户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允许转户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市场流转方式出让承包地、房屋、合规面积的宅基地并获得财产收益,解除农村劳动力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
  逐步改善城镇异地务工人员居住条件。结合“三旧”改造工作,在城乡规划建设尤其是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时统筹安排异地务工人员居住用地,鼓励产业园区自建异地务工人员公寓或在园区周边统一租赁住房供异地务工人员居住。
  推进职业教育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坚持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加强农业职业学校和涉农专业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在城镇化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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