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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违规勇气”从何而来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3年04月11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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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不是民众家长,在没有征求村民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将本属于村民的征地补偿款收入囊中,面无愧色便也罢了,竟还巧言遮掩——公众感不到丝毫“公仆情怀”的温暖,反而倒吸一口“是非颠倒”的凉气;失地农民也不是黄发小儿,有自行处置其财产的能力,无需镇政府越俎代庖。
  江苏省赣榆县柘汪镇响石村2000多亩土地2007年被征收,但当地政府没有一次性将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而是采取每年每亩1000元的形式发放给村民。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柘汪镇政府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对此,柘汪镇镇长顾少波认为,违规操作是为了不让村民“坐吃山空”,“像我这样的共产党员,为的是大家的利益,有时需要有勇气去违反点规定。”(4月8日《人民日报》)
  又一句“振聋发聩”的官员雷语,又一位“一心为民”的地方领导,又一段“官有意而民不应”的尴尬剧情。舆论场上,对柘汪镇镇长顾少波,一片口诛笔伐之声。这位官员敢于突破征地政策藩篱的勇气,被更多解读为了一个基层干部知法犯法、是非不分的狂妄与无知。不得不说,在当下一些地方微妙的政治生态中,除非有十足底气,官员试图用惊人之语来为自己在权力竞争中增加些许砝码,其实是一场危险的赌博。“勇于违规”之类的表述如果不是口误,那么只能说是某些官员试图为基层政府不当行为遮丑的欲盖弥彰之举。
  征地补偿款是失地农民生活的重要保障资金。在征地还主要是一种政府行为的当下,于社保、留用地等安置方式之外,货币补偿成为农民财产权益在土地权属转移过程中交易价值的主要体现。虽然在不断攀升的CPI面前,每亩几万元的补偿标准难以消弭被征地农民对未来生计的深深忧虑,虽然失地农民事实上难以在谈判桌上讨价还价,但真金白银的补偿方式,还是被许多农民所看重。然而,尽管是已经逐渐走向象征意义的土地补偿资金,在柘汪镇政府的手中,竟然还被分期付款。“细水长流”的伎俩背后,是强势公权对农民土地和财产权益的肆意剥夺。
  振振有词的柘汪镇官员,不由让人想起过年时,有父母常设法将小孩手中的压岁钱收归己有,所打旗号,也是担心小孩乱花钱。父母先替其保管,或有需方取,或备日后上学之用。不过,即便一些粗心的父母最终没能履行承诺,事实上“窃取”了孩子们的拜年果实,也不过是散发着浓浓亲情的善意谎言。然而,如柘汪镇政府这般,竟也以百姓父母自命,代民管钱,替人理财,显然是坐错了位置,误判了形势。政府不是民众家长,在没有征求村民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将本属于村民的征地补偿款收入囊中,面无愧色便也罢了,竟还巧言遮掩——公众感不到丝毫“公仆情怀”的温暖,反而倒吸一口“是非颠倒”的凉气;失地农民也不是黄发小儿,他们有自行处置其财产的能力,无需镇政府越俎代庖。
  固然,媒体偶有曝出某地(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城乡结合部)农民拿到巨额补偿款之后沉湎赌博、不思进取,短短时间便将款项挥霍一空。暴富暴贫,让人扼腕,但这种感叹也不过是围观者的一句茶后之言,除了公安机关可以打击赌博犯罪的名义对相关村民采取措施,其他人没有权力喝令这些村民悬崖勒马。换个角度观之,村民获征地拆迁款后在财产处置问题上出现迷茫,甚至走入歧途,罪不在相对市场化的征地拆迁带来的个人财富井喷,而是一种基于性格、风俗等非制度性差异所出现的局部个案。而在柘汪镇,官员却将这前车之鉴作为截留征地补偿款的堂皇理由,并预设前提,以可能出现的情况作为行为依据,实属本末倒置、错上加错。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当地官员明明知道做法违规,还拿出群众利益的挡箭牌,称要有违规的勇气,俨然一副改革者的无畏形象。的确,改革需要冲破旧制度、旧体制的束缚,甚至要如18名小岗村村民那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杀出一条血路,但是能够让逾矩行为不被事后追究的前提是,这种改变能够冲破问题最大瓶颈,并着眼于社会整体利益的增进。柘汪镇的做法显然与之风马牛不相及。在征地问题上,当务之急,并不是在一次性发放还是分期发放的技术问题上反复斟酌,而是如何保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让他们的土地财产权利获得更为市场化的体现。因此,如果某些地方政府能够稍越雷池半步,在增强农民博弈能力方面另辟蹊径,或许可让人刮目相看;而像柘汪镇这般的小聪明,不过是一场让公权利益最大化的把戏。如此“选择性违规”,徒增笑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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