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记者 刘龙飞
“90元,180元,360元……”每月的医疗垃圾处理费翻倍增长,引起了清远市个体诊所医生的不满。近日,一篇名为《疯狂的清远医疗垃圾》的网帖将矛头直指负责清远全市医疗垃圾处理的华浩医疗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浩公司”),对其接连提高医疗垃圾处理费提出了抗议。南方农村报记者调查得知,双方对收费标准存在争议,而当地物价部门则坦言,收费标准的制定存在漏洞,将尽快完善。 个体诊所反映◥> 医疗垃圾处理费连涨四倍? “从2010年开始收,以前每月90元,去年增加到180元,最近签合同时,又说要涨到360元。”4月16日,清远市清城区多家诊所的老板告诉记者,当地的医疗垃圾处理费三年间连涨四倍。接连的提价,在当地个体医疗机构中引起了较大争议。 公开资料显示,作为清远市唯一一家医疗垃圾处理机构,华浩公司负责整个清远地区所有医疗机构的日用垃圾回收和处理,其收费标准是由清远市物价局、环保局和卫生局联合制定的。目前收费标准为:医疗机构住院部,按实际占用床位数每床每日2元计收;医疗机构门诊部,能统计就诊人数的按就诊人数0.3元/人次计收;若不能统计就诊人数,则按门诊部日排出医疗废弃物重量计算,2公斤以下的,每月90元;2-5公斤的,每月180元;5-10公斤的,每月360元;10-20公斤的,每月540元…… 据了解,由于难以统计就诊人数,当地大部分个体诊所均按照医疗垃圾日排出量进行交费。然而,就是这一标准,引发了医疗机构和回收公司之间的争议。 “一来涨得太快了,二来征收标准也不合理。”清城区某家诊所负责人袁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诊所不算大,近年来随着私家诊所的增多,就诊人数未增反减,医疗垃圾也有所减少,如今却要提高收费,他认为无法接受。 另一位挂牌为“中医诊所”的负责人说,他们诊所一不打吊针,二没有病床,日产生垃圾最多是1-2公斤,现在竟然要按“5-10公斤”的标准收费,他认为太离谱了。“即使按门诊量,我们也达不到360元的标准啊!”这位负责人计算说,平均每天交12元,按照物价局规定的0.3元/人次,一天的平均门诊量应有40人次,“你可以坐在我这里算,根本达不到这个数。” 据多位诊所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来,个体诊所在年审时均必须同时与华浩公司签订医疗垃圾处理合同,“据说是为了监管诊所的医疗垃圾处理,但华浩公司偷偷涨价又有谁来监管呢?” 华浩公司回应◥> 收费标准未变 根据规定,医疗垃圾作为危险废物,必须集中处置。2006年,华浩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获得清远市医疗垃圾处理独家经营权,清远市物价局、卫生局、环保局随后共同制定了清远医疗垃圾临时收费标准,这一标准至今并未发生变化。 “今年的合同全部都签了,没有从每月180元提到360元。”4月16日,华浩公司办公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如此回应。他表示,公司的收费标准完全按照物价局等部门制定的标准,没有涨价,也没有向物价局提过涨价的申请。 然而,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华浩公司回收私人诊所医疗垃圾部分,其实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尤其是乡镇医疗诊所的医疗垃圾回收亏损较大,只能通过城区较为集中的医院部分来弥补。因此,华浩公司也可能在不违反收费标准的情况下,变相提高私人诊所的医疗垃圾处理费。 物价部门回应◥> 将出台新收费细则 “按照垃圾重量进行收费,实际上存在一定的漏洞。”4月16日,清远市物价局副局长刘新茂告诉记者,物价局曾在调研中发现,有些小诊所为了减少医疗垃圾的收费,一般会将垃圾控制在2公斤以下,对于超出的重量,则当作生活垃圾处理,不仅影响了华浩公司的正常收费,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污染隐患。 “现在的收费标准是参照全省标准制定的,这些年并没有进行调整。”刘新茂解释说,刚开始时,华浩公司为了鼓励诊所积极把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收费并不规范,很多诊所甚至没有纳入收费范围。近两年,华浩公司才加大了收费力度。 至于现在部分个体诊所反映的“涨价”问题,实际上并不是华浩公司违反收费标准,而是华浩公司与个体诊所在垃圾量认定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诊所认为自己没有那么多垃圾,华浩公司认为不止那么多,但又不可能每天都称,所以有争议。” 据介绍,为了解决这个争议,清远市相关部门已经进行了调查,目前,卫生局、物价局、环保局三个部门正在协调,将尽快完善和出台新的收费细则。 “新的方案初步设想将收费标准分为每月90元和180元两种。”刘新茂表示,以后将改变以医疗垃圾重量作为衡量标准的做法,改为按照诊所面积大小来确定收费标准,同时对那些产生医疗垃圾较少或没有注射和针灸的中医诊所,考虑免除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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