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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肉节”该不该办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3年06月27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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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议
  新闻背景:6月21日是农历夏至,广西玉林迎来“荔枝狗肉节”。玉林人素有吃狗肉习俗,这一民间习俗引来各方争议,多名动物保护主义者呼吁当地民众不吃狗肉、取消“狗肉节”,并称之为“舌尖上的罪过”。当地官员则称若要完全禁止或取缔还没有什么依据(6月21日新华网)。
  连岳:狗肉长久以来就是人类(尤其是东亚人)的一种肉食来源,这传统很正当。我看不出玉林“狗肉节”有被抗议的必要。事实上,有人爱吃狗肉,就会有人卖狗肉;有人卖狗肉,就有人会想办法多养狗。这有利狗的繁衍。由于各种各样的禁忌,或者个人偏好,各种肉都有人不吃,猪肉牛肉这些供应量最大的肉类,都不是人人想见的。如果人人采取“我不吃,他人也不许吃”的态度,那么,因为吃肉问题,就可以打几次世界大战了。
  张天蔚:吃狗或爱狗,本来就很难找到逻辑上的充分依据,最终决定全社会在吃还是不吃上作出取舍的,不是哪一方对另一方的逻辑完胜,而是在论辩、博弈基础上达成的妥协和共识。即使在西方,吃狗被视为不可思议的恶行,在逻辑上也找不到多么充分的依据,不过是千百年来在人狗互动中形成的与吃狗风俗截然相反的另外一种风俗而已。在中国,爱狗文明、吃狗可耻的观念,尚未形成普遍共识,吃狗还是爱狗的争论仍将继续。虽然场面上仍然像是鸡同鸭讲,但从长远看,拒绝吃狗可能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其背后的动因,未必是爱狗派在逻辑上的胜利,而是与“世界文明”同步的大势所趋。事实上,当吃狗派反复呼吁多元和宽容,而爱狗派一再强调普世的时候,这种趋势就已经注定,剩下的只是时间和过程。
  曹林:在吃不吃狗肉这个问题上,法律并无禁止,而纯粹是旧观念和新文明在道德上的冲突,争论可以激烈,但在行动上应该是温和的。民间和当地官方应该反省吃狗肉的习俗,而不是理直气壮地以“一直以来我们都吃狗肉”、“这是当地民俗”、“历史典籍上也有记载”来论证其不可质疑的正当性。当然,反对吃狗肉的动物保护主义者,也请以文明的方式去反对。以前遇到过一些极端的动物保护主义者,选择了一些极端的方式去反对杀狗和吃狗肉,比如在高速公路上把装有狗的车拦下、并逼着车主把狗放掉——这是非常粗暴的,甚至是对私有财产的侵犯,不能以一种不文明去反对另一种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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