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樊文泽)近日,河源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9月1日至12月31日,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临时注册登记,同时,助力车也将挂临时号牌,列入到超标电动自行车管理行列。2016年1月1日起,将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在河源市道路行驶。 河源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按照物价部门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收取号牌费、行驶证和固封,总共30元;此外,还要求车主购买80元的第三者强制保险。超标电动车不需要参加年检,保险每年购买一次。 办理登记管理时,车主须驾驶所购超标电动车到注册登记点进行查验车辆。注册登记需要准备车主身份证、超标电动车的合格证、购车发票及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等相关材料。 考虑到有些车主买车后因不用上牌,已遗失购车发票和合格证,河源交警部门指出:发票、合格证丢失的可以到所购车行补办相关手续或者到派出所开具无盗抢记录证明后,再进行注册登记。 据了解,从明年1月1日起,河源市将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参照摩托车通行有关规定正式执法。对未按要求注册登记的超标电动车,交警部门将按照无牌无证车辆进行处罚或处理。 ■便民小贴士 市区四个登记点 河源市分别在交警支队江南大队、东源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源城公安分局城南派出所和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四个地点设立受理窗口,车主可以到上述地点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注册登记手续。办理窗口除正常工作日外,周六周日照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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