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议 新闻背景: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日前刊文指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抓紧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11月30日《新京报》)。 新京:从新提任官员开始公开的试点,阻力没有那么大,制度设计也更能落到实处。若能长期坚持,不仅可以廓清官场上诸多相沿成习的腐败现象,也能在渐进中逐步树立制度的权威。更何况,一旦这样的尝试推广开来,这些率先公开的官员也会成为这项制度坚定的执行者。 南都:总结而言,反对官员财产公开无非是两个论调:一个是“时机未到论”,大致以特殊的历史环境为前提,以我国的社会缺乏基本的诚信体系为由,提出“即使公开了民众也不信”来阻止财产公示制度的建立;另一个是更有槽点的“素质论”,企图以“群众素质有限,即使公示了财产也看不出什么问题”来证明财产公示无实际效果。 曹林:与领导干部全部公示相比,新提任领导干部先行虽然作出了很大的妥协让步,但相比此前的停滞不前,还是前进了一大步。就像反腐败一样,当难以治本时,治标未必不可,为治本作制度准备。财产公示制度的推进,也许无法一蹴而就,却可以一步一步地走,先让制度运转起来。全国每年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并不少,这种改革对制度的推进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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