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议 新闻背景:面对高达300多的空气质量指数,很多石家庄居民似乎已经麻木了,而新华区的李贵欣却拿着行政诉状,到法院申请立案。李贵欣不仅要被告石家庄市环保局依法履行治理大气污染的职责,还就大气污染对他造成的损失要求被告赔偿,这成为全国首例公民因空气污染向政府机关要求损害赔偿的环境诉讼案(2月25日《新民晚报》)。 董碧辉:李贵欣起诉石家庄市环保局,看点不在于这起诉讼在法理上是否成立,能不能立案;而在于起诉事件本身表达了一个公民对雾霾这一严重影响公众生活的公共事件的较真、关切。我们是深受其害的一份子,也是责无旁贷的一份子。雾霾一次又一次袭来,我们不能无动于衷,更不能若无其事。面对雾霾,最需要的是每一个人跟它较真、较劲,为治理雾霾贡献一份力量。 熊志:环境公益诉讼中,对行政不作为有着严格的界定,它通常针对具体的行政行为,受害者是特定的主体;现在连雾霾具体成因都未能厘清,受害者也不是某一个人——这是环境公益诉讼索赔案例缺失的原因,也为李贵欣的诉讼增加了不确定性。目前,李贵欣的诉讼请求还未被受理,至于诉讼的结果更是难以预测。 冯海宁:尽管国内已经针对雾霾发起了多种“战争”,比如“政策战”——国务院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地也出台了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再比如“资金战”——中央财政将安排50亿元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等。但这些治理措施的开展、效果还有待观察。更何况,宏大的治理计划仍解决不了“燃眉之急”。石家庄居民起诉当地环保局,就是公民倒逼治理加码的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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