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德清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立法博弈环节很难,让不懂法、不守法的民情发生改变也非常难。很多时候,我们往往聚焦于制度的变革,却忽视了民情的改变与影响。如何让民众信仰法律是一个很重要却少有人真正重视并付诸努力的问题。 近日,据南方农村报报道,一些基层法院在农村的股份社遭遇执法难。为了躲避村民围攻、狗群追咬,执法的法官们已经练就了一身“异能”。而且,村民一人因为民事纠纷需要被执行赔偿,往往全村反对。 按照法律,村民的住宅无法在村集体外交易,所以,一旦遇到民事纠纷,村民在股份社的帐户就成为执法目标。但是,现在的问题则是,股份社管理混乱、村民法律意识淡漠,所以,法官下村执法的时候,就会遇到各种奇葩事。 无论是股份社管理者的消极抵制,还是村民闹访纠缠,都涉嫌违法,理应依法处理。但是,现实又不那么简单,乃至于法院在执法过程中摸索出了“人情执法”模式,还要通过熟人或者村里有权威的人来说服股份社或村民。 令人啼笑皆非的现实,充分说明了建设法治社会所面临的现实民情。法治社会不会从天而降,既需有优秀的立法者制定良法,需要恪守职责的执法者,更需要有信仰法律的民众。但是,就中国的现实来说,很多民众的法律素养不高也是不容回避的现实。在很多地方的农村,宗族势力仍然非常强大,而依托宗族、乡村人情抗拒法律的现象也非常突出。底层民众不懂法与不守法,往往是一对孪生兄弟。 问题在于,我们要建设一个良好的法治社会,要怎样改变这样的现实。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是刚性的,当然需要通过执法来树立权威。所以说,对于那些特别恶劣的情况,法律应该显示出其严肃的一面,对阻挠执法的人,必须绳之以法。而对于一些村民的无理要求,法院不应做出妥协。像村民到法院上访、大闹,法院就把执行款退回去,这种事情就不应该发生。法院应该有原则,而不能牺牲法律的权威迁就不尊重法律的村民。 另一方面来说,法院在严格执法之外,也有很多工作要做。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法律的普及和对村民的说服。在法院遭遇执行难的时候,法院更应该反思的问题是,人民法院已经设立了半个多世纪,民法也颁布了数十年,为什么村民的法律意识仍然这么淡漠。这些年来,法院的普法工作做了多少,成效如何? 基层法院和政府有关部门是不是还在延续陈旧的普法手段,给大家发个小册子,或者开着普法宣传车上山下乡。如果还是这样,那也太落伍了。普法应该更加灵活,可以拿出一笔专项经费,通过招标,让公益组织普法。 另外就是,法院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善于通过个案来普法。让村民能够在个案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么,大家自然就会支持法院的判决。村民抵制法院执法,一方面是因为利益,另一方面是因为一些基层法院司法公信度不高。如果相信法律的村民得不到司法的支持,那么,法律权威必然会降低,也会助长村民抵制执法的胆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立法博弈环节很难,让不懂法、不守法的民情发生改变也非常难。很多时候,我们往往聚焦于制度的变革,却忽视了民情的改变与影响。如何让民众信仰法律是一个很重要却少有人真正重视并付诸努力的问题。 (作者是《新京报》评论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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