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6月1日,国家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后,心脏病常见药品地高辛片价格上涨了10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6月7日《北京晨报》)。 尽管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对老百姓看病负担影响十分有限。”但由地高辛片率先打响的暴涨“第一枪”,却似乎让民众的担忧一语成谶。“谁在涨价”、“凭啥涨价”、“还会涨吗”,成为人们的连续追问。 诚然,此番以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为主旨的药价改革,其最大意义并非在于对某一药品个体价格变化的在意与纠结,而是重在减少政府在药品价格监管中“越位”、“错位”和“失位”等现象,建立起以市场为主导的、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从政府管理的角度解读,就是由原来的政府“单只手”管制药价,转变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市场“两只手”作用,实现政府对药品价格的间接管控。但对于老百姓而言,每一款药品的价格起伏,尤其是那些常见药的价格,都牵动着患者的经济负担和心理感受。这也是患者评判是否获得政策实惠根本依据。 面对人们“地高辛片涨价10倍”的质疑,有专家首先作出了“无关药价改革”的表态。其支撑理由有二:一是“时间”说,“从价格调整的时间节点看,地高辛片的调价行为发生在今年5月份以前,而非6月1日药价改革实施之后,二者并没有直接关联。”二是“成本”说,地高辛片属低价药品,原料药全靠进口,价格与成本严重倒挂。不过,人们对此仍不免心存疑问:尽管药价改革始于6月1日,但包含有“取消政府定价”信息的价改“征求意见稿”却是去年11月就已发出,“今年5月以前”的时间差未必能规避“借机涨价”之嫌;至于“成本”因素,原料成本提升让药品出厂价格上涨3倍,为何到了零售环节却药价涨10倍? 药品定价的确不乏对“成本”与“市场”的双重考量,但由于其直接关乎民众的健康福祉,其“涨价”话语权就不能仅凭药品制造商独家享有与任性,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经得起政府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管,或可得到广大消费者的理解与认可。作为价格改革后首个“顶风违规”的案例,价格主管部门对“地高辛片涨价10倍”的及时介入,当不失为对践行“放管结合”原则的有益尝试。无论是从回应民众关切、遏制药企任性的出发,还是从支持药企合理定价、保护市场充分竞争的角度考量,主要实事求是调查,公平公正处理,其样本意义都不言而喻。 □张玉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