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一批问题处置结果公布,辽宁、吉林、安徽、福建等7省,对59名干部在审批、决策和监督等政策执行过程中懒政怠政、失察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个别违法者受到刑事处理。其中涉及地厅级5人、县处级20人。 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国务院组织开展第二次大督查。7月上旬,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督查工作汇报,明确要求抓住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格问责,坚决整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的责任。 而比较集中的领域在于保障房建设,吉林省四平市在落实国家下达的2014年棚户区改造任务中有8165套,占任务总数的87.2%,未按时限要求开工,却虚报完成任务量和整改情况。 安徽省淮南市在落实国家下达的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中有11091套未按时限要求开工,并存在虚报开工任务及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问题。 这两起案例中,四平市副市长、棚改办主任王宇因在审核环节不作为、疏于职守、把关不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同明因履职缺位、工作不作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而淮南市副市长成祖德等17人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点评 惩治庸官懒政,是践行“三严三实”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庸官懒政,虽不像贪官恶吏般祸害百姓,却也尸位素餐,损害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侵蚀着群众该有的福祉,长此下去,贻害无穷。“不尽责,就问责”,随着国务院大督查这样“亮剑”越来越多,势必对那些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为官不为者形成威慑,对“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了事者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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