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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产权改革提升农民权益显示度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7年06月22日版次:02
  为实现“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今年,农业部、中央农办在全国选定了100个县先行先试(6月13日《南方农村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改什么,怎么改,改了以后有哪些好处?这些问题,需要政策来明确。不过目前来看,板上钉钉的是,通过新一轮改革,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将摸得更加一清二楚、管得更加规范严格,“集体所有”沦为“村官所有”的局面将成为历史。
  更重要的是,通过此次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运作模式将从数量意义和静态层面上的“身份相加”向更加注重权益共享和保值增值的“股份合作”转型升级。集体所有权在找到更为多元实现形态的同时,也将不断强化其与促进农民增收目标间的正比关系。无论是股份分红,还是事项表决,集体所有制下农民个体权益的显示度都将大大提升,
  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这便是正在全国多地农村落地生根的“三变”经验。而这“三变”,也正好戳中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为关键的穴位。值得注意的是,“三变”思路不仅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结出佳果,即便是在集体经济“空壳村”大量存在的中西部贫困地区,“三变”改革也如火如荼、捷报频传,成为推进脱贫攻坚的宝贵动能。面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一庞大系统工程,“三变”不仅是一座方向正确的引桥,更是一根牵引有力的纤绳。
  对于新时期农村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这是农村集体产权领域同样必须牢牢坚守的改革底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范围广、牵扯利益多,政策难免会一时水土不服,认识难免会一时模糊不清,效果难免会一时雾里看花,但只要能够一切以做强集体经济、富裕广大农户为宗旨,那么便没有翻不过去的火焰山。
  在试点工作中,尤其要注意正确处理以下两组关系——
  合与分。此次改革的核心要义是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的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虽然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是否实行量化折股尚有争议,但将此前过于笼统的集体所有权从主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的权力转化为农民可以依据明确比例或份额共享的权利,将成为改革道路上的醒目路标。然而,这绝不等同于将集体资产分光吃净,而恰恰是要进一步发挥集体资产的市场效益和集体经济的体制优势,将其变成源头活水。
  同与异。目前,包括农村土地确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在内,农业农村领域多条改革线索或齐头并进,或纵横交错。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既与其他改革互为前提、相辅相成,也有着自身的独特关注和用力方向。各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进度和方式上,也不宜一刀切。在总体框架下,允许有的快、有的慢,既要允许像佛山南海这样的地方继续打造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的3.0甚至4.0版本,也要允许偏远地区贫困村庄从零开始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农村资产管理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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