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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近日,山东省乐陵市有国际学校对近60名成绩不太好的初二学生统一做出劝退决定。很多家长表示,孩子被劝退后,别说上高中,就连职业中专都没法上了。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劝退学生属于严重违规,教育局会出面责令改正。尽管媒体年年曝光,但劝退“差生”这种事屡见不鲜(7月9日《齐鲁晚报》)。
汉应民:《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劝退或开除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学校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让学生读完初中是法律的刚性要求,哪能想劝退就劝退?就算涉事学校是私立学校,有自主办学权,也没有法外乱作为的权力。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漂亮的孩子人人喜欢,只有对丑孩子的爱才是真正的爱。给“次优生”更多关爱,而非歧视与放弃,也是教育的本分。
那岩:古人尚且知道“有教无类”,在明确保障所有人受教育权的今天,居然还有学校明目张胆地劝退学生,可见在升学率面前,这些学校连基本的教育常识和教育法规都开始无视。更何况,依靠劝退差生得来的升学率,终究还是人造的虚假数据。既然是私立学校,那就有自主招生权,不思提高教育水平,反而通过劝退差生制造虚假数据,谈何竞争力?
然玉:值得警惕的是,随着各地纷纷叫停私立中学招生考试,过去那种公然的“掐尖”变得难以为继。在这种背景下,某些私校要想维持过去的光环,就不得不更多地依赖“暗箱操作”,比如说和培训机构合作组织密考、更大力度地提前赶走“差生”等等。之于此,乐陵市江山国际学校的劝退事件,就极具代表性。
现实中,一个荒诞的因果关联是,当教育主管机构执法力度越疲软、对违规之举越纵容,那么一些所谓的“名校”呈现出来的成绩就越耀眼。当种种投机的数据粉饰术,让本该纯粹的教育事业充满了露骨的算计,职能部门注定不能继续后知后觉下去了。
钱夙伟:本应是表率和楷模的老师,却歧视自己的学生,有可能让所谓的差生更加地自卑自弃,这于他们纯洁心灵的玷污和伤害,显然更甚于“差生”学业的被毁。而知法违法,更做出了一个恶劣的示范,有可能颠覆学生的价值观,如果今后他们也像老师那样自私无情,漠视法律,该是多么的令人可畏!
教育界的一种经典说法是,没有“差”的学生,只有差的教育方式。老师公然歧视乃至羞辱“差生”,归根到底,是为人师者的师德差,也凸现出师德教育和管理约束的不力。应该说,这于私立学校尤其突出,也尤其应该成为监管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