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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版: 一周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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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企业偷排渗滤液被罚6100万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17年08月12日
版次:
05
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2012年至2015年间,北京方中市政建筑有限公司(下称“方中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伙同他人将62万余吨外运的垃圾渗滤液倾倒入北京市政污水井内,后被警方查获。8月10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对这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宣判。
北京二中院分别以受贿罪、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马某17年有期徒刑,并处190万元罚金,责令退缴1860余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以单位行贿罪、污染环境罪,判处天津欧梭商贸有限公司6100万元罚金,责令退缴5800余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被告人吕某5年有期徒刑并处30万元罚金;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2年有期徒刑并处30万元罚金,张某1年8个月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罚金。
2012年9月,由于垃圾处理量超出负荷,北京市海淀区六里屯垃圾场与方中公司签订合同,由后者负责将垃圾场处理不完的渗滤液运至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而在2015年4月,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明确表示,从2012年开始,六里屯垃圾场从来没有往高碑店污水处理厂运输过垃圾渗滤液。
2015年4月初,记者进行的调查显示,几乎每天晚上的10时至次日凌晨1时,都有多辆鄂牌大罐车从六里屯垃圾场内驶出,向市政管道偷排渗滤液。
案情通报显示,本应由方中公司负责的运送垃圾渗滤液工作,被马某利用职务之便外包给了天津欧梭商贸有限公司,后者从中非法获利5800余万元。为此,欧梭公司的吕某给予了马某1800余万元的行贿款。此外,马某多次帮助欧梭公司解决外运污水车辆被查扣的事项。
点评
6000万重罚私排渗滤液的公司,这不应是少数个案。眼下,各种违法倾倒危废的事件屡禁不绝,为了躲避处罚,跨地区倾倒的危废问题更是愈演愈烈。因此,司法应当向这些行为“说不”,通过“天价罚单”,给违法者以震慑,尤其是对那些知法犯法、只为牟利的环保企业,更应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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