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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应届大学生参军最高可获26万元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17年08月19日
版次:
04
南方农村报讯 江门拟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水平,应届大学毕业生参军,除享受国家学费资助外,江门还将增发一次性奖励金1万元,再加上义务兵津贴、一次性退役金等,两年最高可享受经济待遇26万元。
据江门市征兵办介绍,该市将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发放政策进行四处调整:一是提高发放的基础标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县(市、区)当地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对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不低于县(市、区)当地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0%。二是统一城乡标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实行城乡一体,执行统一标准。三是增发奖金。入伍大学应届毕业生由征集地增发一次性奖励金10000元,入伍大学在校生、新生由征集地增发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四是规范到艰苦地区服役的补助标准。全市统一规定,进藏(疆)和在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服役的高原条件兵以及2类以上海岛等边远地区士兵,家庭优待金按基础标准的200%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增发50%。
按照新政策,如果今年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在蓬江区报名参军(蓬江区常住居民201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859元),服两年兵役,他可以享受以下经济待遇: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8929.5(元/年)×2(年)=37859元(2016年标准);
2.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获得一次性安置补助金:37859(元/年)×200%=75718元;
3.国家学费资助:本科8000(元/年)×4(年)=32000元,江门在此基础上,再增发一次性奖励金10000元,共计42000元;
4.如果去艰苦地区服兵役,即进藏(疆)和在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服役的高原条件兵以及2类以上海岛等边远地区士兵,家庭优待金增发100%,即18929.5(元/年)×2(年)=37859元;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增发50%,即75718元×50%=37859元;
5.服役第一年,部队发放列兵津贴10200元,第二年发放上等兵津贴11400元,退役时发放退役金9000元,共计30600元。
以上五项共计26.1895万元。若非应届大学生,也没选择去艰苦地方服役,在蓬江区报名参军可享受经济待遇为14.4万元。
因各市(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一,具体发放金额,报名参军时可向当地征兵办咨询。
(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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