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

南方农村报

<< 上一版 下一版 >>

“集装箱教室”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17年11月16日版次:02
|网议|
  新闻背景:近日,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的教室迅速走红:蓝色外皮的活动板房,内部被切分为一个个房间,每个房间窗户处用钢筋加固。不少学生抱怨学校配备的是“集装箱教室”,“每年一万多元的学费,就不能提供好一点的教学环境吗?”对此,长沙教育局的工人员表示:明年会搬到新校区,届时教学环境会有所改善。(11月14日《北京青年报》)
  赵清源:据长沙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的工作人员所说,这种“集装箱教室”已经存在好几年了。而该校一名2010届毕业生则说,“毕业那年就在活动板房里上过课,至少也有7年了。”
  根据《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设置民办高等学校,应有固定、独立、相对集中的土地和校舍。同时,民办高等学校不得租借简易建筑物、危房等校舍。很显然,这种“集装箱教室”属于简易建筑物,并不适于从事教学活动。
  对于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多年存在的“集装箱教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是如何监管的?恐怕一句“明年会搬到新校区”不足以解决问题,而应该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此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这是对学生、家长乃至社会的负责,也是法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
  杨朝清:每个走进校园的大学生,都希望能够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一所大学的教室,承载着学生们“知识改变命运”的期望。当丰满的理想遭遇骨感的现实,大学生产生心理落差在所难免,临时性的活动板房竟然长期作为教室使用,让大学生在如此条件下学习,“集装箱教室”显然损伤了学生们的利益与情感。
  “集装箱教室”犹如一面镜子,折射出职业教育某种意义上的“野蛮生长”。在校生不少,收费也不便宜,学校的“钱袋子”满当当,却没有“好钢用在刀刃上”。办学场地租赁其他学校,缺乏操场、体育馆等公共空间,上课就在集装箱里,这样的“能省就省”,暗示着职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
  王凤标:近年来,总有一些人将市场规则照搬到学校,千方百计地实现成本最小化、收益最大化。可是,教育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品,不能完全市场化。对教育事业竭泽而渔,不仅会透支一所学校的公信力,也会让大学生失去对知识的敬畏和对教育的尊重。
  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师资力量、完善后勤保障,职业院校的“自我救赎”,需要一个破解成蝶的过程,需要不断地投入与付出。将职业院校当成一条“生财之道”,无节制、无底线的利益变现,何尝不是一种对职业教育的自我矮化。一所功利、短视的职业院校,又怎么去自觉践行“培养人,就是培养他对未来的希望”?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