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发布的《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提出,珠三角地区9个地级以上市(不含龙门县等9个县市)范围内出让商业、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不含“三旧”改造用地)应当与全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形成的复垦指标挂钩(2月3日《南方农村报》)。
相对于“一号文件”中提出的“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广东在城乡建设用地间做出的“一加一减”,虽然在理念上与之一脉相承,但显然有着更接地气的现实考量:广东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城乡发展要素配置失衡,一方面,珠三角地区经济发达、城镇化比率较高,建设用地指标僧多粥少;另一方面,粤东西北农村土地、农业人口集中,农地利用效率不高、价值不显。更为紧迫而现实的驱动力则来自,广东正在全力推进以2277个省定贫困村为龙头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三拆”之后,大量农村建设用地被节约出来、整合起来,如何使其成为一个个“聚宝盆”,通过复垦方式增加农业产能,通过“增减挂钩”办法提升集体和农户收益,不失为一箭双雕的好办法。
根据预算,2018年,广东将安排1054.54亿元财政资金投入“三农”,其中仅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便达到616.8亿元。手笔不可谓不大,决心不可谓不坚定。然而,面对农业发展和乡村建设的历史欠账和突出短板,在与近2万个行政村、3000多万农业人口相除之后,单单依靠这笔资金的力量,也很难牵引广东乡村振兴巨轮破浪前行。特别是在乡村建设领域,不仅要引入社会资本同台唱戏,更要撬动机制杠杆将还在集体和农户手中呼呼沉睡的承包地、宅基地及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及物业等资源全面唤醒。
表面看来,农村似乎不缺土地,但是一个时期以来,由于缺乏规划、利用粗放、治理失序等因素,结构性矛盾也让农村用地问题突出、人地关系紧张。比如,一些地方长期不批宅基地,农户正常建房需求得不到满足;一些地方私卖、私占农地现象严重,土地成了“唐僧肉”“糊涂账”;一些地方盖新不拆旧,导致村庄出现空心化,农房闲置比率上升。如此“乱象”,一方面用畸形城镇化之手毁了村庄容颜,另一方面村集体、大多数农民也没有从中获得多少红利。通过将复垦指标与土地出让挂钩,不但能够激励拆旧复垦加速扩面,提升村庄颜值,更能够通过交易增值为乡村建设引来资金活水,滋润乡村面貌“美丽常在”。
如果单从产业效益的角度考量,拆旧复垦土地与城市建设用地虽然能够在空间面积上画上等号,但在资源价值方面却有天壤之别。不过,正是有了机制创新,这个“价差”,农村集体和农民才有了“分蛋糕”的权利。然而,同样不能忘记这样的“初心”:拆旧复垦指标化并与城市建设用地出让挂钩,其前提首先在于复垦节约出来的土地能够转化为持续而有效的农业产能。但是,在农业比较效益处于较低水平的情况下,如何保障复垦的土地真的有人去耕、有人去管,也是一道考人的课题。在这方面,既要把好严把验收质量关,坚决防止弄虚作假,也要打通农业增效关,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