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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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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临时缺人共享员工救急

◎围观·事件江苏◥>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0年03月05日版次:02
  疫情期间,线下餐饮、酒店等服务行业受到冲击,大量员工无工可返;而在线生鲜电商生意火爆,捡货员、打包员、骑手等人手紧缺。日前,记者走访调查了江苏多家遭遇“疫情性缺工”的企业,他们都在用“共享员工”的方式破解用工难题。@中国青年报
  @李英锋:在疫情期间,很多企业、劳动者都参与到“共享员工”模式中,且疫情过后,这一用工模式还可能会不断发展、完善,成为正常用工的有益补充。为应对这一变化,立法部门、政府可以通过修法、出台细则、法律解释等方式,在参照劳务派遣法律调整方式的基础上,对“共享员工”的性质、参与企业及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权利义务以及关系成立、变更、解除的方式、纠纷处置路径等做出明确规定,让“共享员工”有法可依,依法保护各方权益,推动“共享员工”模式的健康发展。
  @夏熊飞:“共享员工”模式存在极强的流动性,这与企业和部分求职者稳定性、归属感的理念并不相符,未来也将面临挑战。不过,前景不明朗,并不妨害其出现所带来的积极意义,能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为多个行业及从业人员带来转机与生机,就已然证明了“共享员工”模式特殊时期的特殊价值和意义。至于疫情结束后,其能否延续,不妨交由市场去论证与选择。
◎微观·杂谈
  @刘守英:在恢复农民经营主体地位与开放农民权利之后,小农不仅生产积极性提高,而且对市场的反应、对技术的采纳都呈现逐利特征。要真正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就必须坚持农民主体性,改变约束农民的制度环境,进一步向农民开放权利,促进农民、乡村与国家的转型。
  @柯炳生:农民问题,就是农民的利益问题,包括经济收入和社会权利问题。我国农民的数量巨大,把进城的农民工计算在内,有将近8亿人。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民属于弱势群体。他们的平均收入水平较低,仅相当于城市居民的37%;而在一些社会权利方面,尽管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然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异,例如在就业、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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