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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版: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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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出台21条金融举措支持民营经济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0年06月20日
版次:
12
近日,广州市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广州市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下称《实施意见》),从增强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丰富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优化配套金融措施、强化保障和监督四个方面出台21条举措,全面推动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含小微型企业贷款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业主经营性贷款)的支持力度。
为加大对民营企业还贷资金周转的支持,《实施意见》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科学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无还本续贷等业务品种,合理设定贷款期限、还款方式,降低民营企业的资金周转成本。
此前,广州组建成立了转贷服务中心,为广州实体经济提供流动性支持,积极化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对于发债融资这一民营企业重要融资渠道,《实施意见》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创业创新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信贷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主体的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等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提高债务直接融资比重。同时,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IAB)产业和新能源、新材料(NEM)产业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
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实施意见》也提出加快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发展壮大广州市融资再担保公司,争取在2020年注册资本达到15亿元以上。保证对政策性担保公司的财政投入,逐步降低担保业务收费标准,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力度。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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