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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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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花大绑”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0年10月27日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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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眼下正是大闸蟹肉满膏肥之时,然而市民们在购买螃蟹时,总能发现螃蟹身上捆绑着重重绳索,或者装在很厚的塑料袋内,“一斤螃蟹半斤绳”现象常被消费者诟病。对此,上海市人大代表萧飞建议规范上海市水产海鲜市场螃蟹绑绳、水产品使用塑料袋。(10月25日东方网)
  @童其君:原本普通的绑绳、塑料袋被水产海鲜经营者以按螃蟹、水产一样的价格称重售卖,消费者买一次螃蟹、水产就会多花不少钱。这种情况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显失公允,涉嫌欺骗消费者。根据消保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蟹绳重不应成为大闸蟹市场“潜规则”。螃蟹的市场出路,终究还是以质量取胜。面对类似乱象,商家需自律,与消费者说明情况,双方充分沟通,以免惹来麻烦,监管者更当用心尽力。
  @刘天放:上海此举,无疑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市场,避免纠纷,由此将改变市场“乱象”,是打击短斤缺两、将包装作为商品的称重计价依据的行为的针对性措施,必将从源头上减少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同时也倒逼企业诚信经营,改变的将是整个螃蟹市场的原有销售模式,依法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其实,螃蟹“捆绑”销售之所以成为行业潜规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无良商家掌控了产品到消费者手里的中间环节,因此打通蟹农与消费者直销通道,就是改善“一斤螃蟹半斤绳”乱象的有效手段。
  @杨朝清:面对“螃蟹过度包装”,有的消费者选择了忍气吞声,有的消费者却选择了“较真”。说到底,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互动关系,不仅包括交换和互惠互利的关系,也包括协商和利益博弈的关系。在一个区分性的认识里,消费者与商家的公平交易,就是消费者“该给的一分不少给,不该给的一分不多给”;“螃蟹过度包装”本质上是一种不当得利,破坏了市场秩序与生态。
  在市场化、商品化不断深化的今天,社会生活契约化既是公共关系的要求,也应该成为个人的行为准则。消费者多一些“较真精神”,有助于让那些应该的、应得的权益落到实处。市场监管部门给“螃蟹过度包装”戴上“紧箍咒”,也是为了让市场更有活力和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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