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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下乡”不能变成自弹自唱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0年11月10日
版次:
02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作,规范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秩序,提高放映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近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作的意见》,从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的职责履行、影片供给、放映形式、放映保障、放映监管等方面对加强自治区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11月9日《广西日报》)
“喇叭一响,看电影的人一操场”。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放电影在农村是一件盛事。一块幕布、一台放映机,点亮了村民的夜间生活。后来随着电视的普及,农村电影市场日渐衰落,广大农民基本看不上电影了。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1998年10月,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提出“2131”送电影下乡工程,即“21世纪初全国农村实现每一个村,每一个月,看一场电影的文化活动”。中央与省级财政落实电影下乡补贴资金,每放映一场次电影给予200元补贴,并统一配发放映设备、车辆。
从政策初衷来看,“送电影下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如果执行到位,不仅可以给农民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充实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还可以宣传党的政策、方针,特别是在当前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可以充分发挥电影的宣传作用,普及科学,破除迷信,为三农服务。可从各地农村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这一工程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这里面除了时代变迁外,更有送下乡的公益电影往往适销不对路,对村民缺乏吸引力的因素。
有数据显示,电影在农村其实有很大的潜在市场,70%以上的农民及农村孩子们都迫切希望看到质优价廉的电影。然而,很多地方把放电影当成“形象工程”,导致效果适得其反:电影片源要么过于陈旧,一些说教性质很强的内容来回播放;要么过于酷炫,老百姓看不懂。加之放映人员的不负责任,敷衍了事,结果电影还没有电视节目好看,长此以往当然没有观众捧场。这种“形式主义”发展下去,既浪费了财政资源,也妨碍了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
如今广西出台政策加强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作,算是对“电影下乡”工程一脉相承的细化举措。由于农村电影根植于农村,这一特定的性质决定了农村电影的特殊性,即放映深受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电影,不必跟风放映经典大片,从根本上找准方向。同时,应积极探索和推广“点单”式放映方式,结合重大主题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公益电影主题放映活动,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推进乡镇影院建设,探索“公益+商业”的放映模式。
电影下乡,心中要装着老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要想让村民既能看到又能看好,就必须在重视“数量”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质量”。只有满足了农村群众的观影需求,形成以电影为主,其他文娱活动为辅的新模式,农村电影才能实现“自我拯救”。也只有探索出符合农村实际的放映规律,才能让乡村这个“被电影遗忘的角度”再次被精彩的电影点亮。
(杨潇,金融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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