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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1年05月20日
版次:
02
| 漫谈 |
新闻背景:北京市教委日前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发现问题的通报》。通报指出,近期,市级有关部门组织检查组对北京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发现部分机构存在“教学内容超出国家相应课程标准”“擅自恢复线下课程”等违规问题,其中包括新东方、学而思等知名培训机构。(5月18日中青网)
@刘俊海: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在线教育的主体不虚拟,一端是培训机构,一端是消费者。客体也不虚拟,因为消费者给的是真金白银。教育服务合同关系也是合同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既然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都不虚拟,那么在线教育必须纳入法治的轨道。
消费者一定要树立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理性消费的理念,学会明明白白看广告,认认真真签合同,淡定从容存证据,依法理性去维权。首先,消费者要提高自身辨识虚假广告的能力。其次,在与商家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合同内容,理清自己的权益,对方口头答应但没有体现在纸质上的合同坚决不签。最后,要留存好证据,微信、语音、电话这些证据在维权的时候都能用得上。
@支振锋:校外教育应该是拓展学生素质,为学有余力的孩子培养多方面技能,而不能沦为填鸭式教育,更不能成为企业挣钱的机器。当前主管部门应该努力做好校内中小学教育,让孩子和老师都回归课堂,这样一来,校外教育的市场需求就会随之降低。
从法律上讲,如果遇到校外教育机构虚假宣传、授课老师无资质、网课质量不高、机构破产倒闭跑路等问题,消费者可以举报甚至起诉。同时,支振锋坦言,家长、孩子与培训机构之间的关系很难对等,消费者往往处于博弈的弱势地位,即便他们的权益被侵犯,维权实际上也是很困难的。
@徐攀:目前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专项治理不断巩固、信息化管理发挥作用、日常监管不断深化,但对照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校外培训机构一是要坚决转变应试导向,不要再搞超前超标培训和应试教学的老一套,加重学生课外负担。当前,校外培训正在逐步走向严格管理、规范发展的道路。培训机构要围绕素质教育和五育并举要求,将重点放在优化教学方法,提供个性化、多样化、高质量服务上,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二是要规范收费退费行为。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希望培训机构不要受经济利益驱使,通过打折、返现等方式,诱导家长超期交费,也不要违反市场规律,不顾自身发展状况,盲目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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