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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要尊重农民容忍基层的不同意见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1年05月29日
版次:
02
回顾改革40年,在这方面也走过一些弯路。上世纪九十年代,农民流动就业象包产到户一样受到政策打压,损害了农村发展,导致世纪之交“三农”问题爆发。从2003年到2012年,国务院连续发出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文件,纠正政策制度上对农民工的歧视限制,建立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思路。维护农民自由外出流动就业的权利和选择,如同尊重农民关于生产经营方式的选择一样,也体现了对于农民首创精神的尊重。
改革成功突破在政府管理层面的基本经验是,容忍基层干部表达不同的政策意见,容忍基层组织开拓新的政策渠道。在农村工作中,高层尊重基层之所以重要,道理非常简单,因为基层代表国家管理乡村社会,基层官员最了解农民群众,对现实中问题最为敏感。观察改革开放之后从中央会议到中央文件,一个基本特点是,给予基层干部以创造的空间发挥的空间。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连续的5个1号文件,既体现了重大政策突破的原则性,又体现了基层农村工作的灵活性,以及对于基层创造性和自主权尊重。
以取消农业税为例,当时很多学者反对取消农业税,认为取消农业税后农民就会缺乏国家责任感和义务感,将带来治理上混乱。中央没有被这样的理论想象所束缚,而是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正税清费”。但试点过程中,发现新税制瞎农民负担依然沉重。另外,按照常年产量计征而不考虑当年收支实际,农户即便种地赔钱还要照章纳税。在这种情况下,2003年新一届政府决定全面取消农业税。取消农业税解决了系列深层矛盾,带来了乡村治理崭新的历史局面。
□赵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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