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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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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震慑和教育,黄山市拟实施“有偿救援”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1年06月19日版次:05
  近日,安徽省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该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发布《关于黄山市山岳型景区有偿救援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的函》。该文件称,拟实施对于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而受困遇险的旅游者实行有偿救援政策。文件发布后,引发社会关注。
  文件中对“有偿救援”进行了解释:有偿救援是指旅游者不遵守黄山市旅游景区游览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属地政府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
  文件明确规定,费用构成包含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劳务、院前救治、交通、意外保险、后勤保障、引入第三方救援力量等费用,救援人员劳务费用按照救援人员工资和实际救援时间确定。
  文件还指出,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支付有偿救援费用,并不免除其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此外,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在收到《支付有偿救援费用通知书》3个月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支付有偿救援费用的,属地政府可将其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依法追偿。
  对此,许多网友表示支持,有网友称,“早就该这样了,希望全国推广”。
  据介绍,2017年,黄山风景区实施救援多达483起,其中,重大救援120起;2021年5月3日,两名游客在黄山市祁门县牯牛降景区游玩时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被困深山遇险,祁门县出动200多名救援人员展开27小时大救援,两游客最终获救。
 点 评
  建立有偿救援制度可以最大限度震慑、警示、教育违法违规穿越未开发区域者和无票擅自闯入景区遇险者,督促游客遵章守纪,安全文明旅游;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险情,尽量避免后续救援可能带来的救援人员伤亡问题,进而避免人、财、物等公共资源的无端耗费和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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