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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版: 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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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中国鲎被判刑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1年07月17日
版次:
11
湛江吴川一男子在海边收购两只中国鲎,带到市场鱼档处出售,但他的举动已经触犯了法律。日前,吴川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被告人陈某甲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据悉,被告人陈某甲在吴川市塘?镇某市场经营鱼档十多年,平时,他会去到吴川某地购买鱼虾,然后运到塘?某市场出售。2021年2月21日上午10时,陈某甲在吴川塘尾买到鱼后,回塘?途中经过塘尾海边时,看见一名男子在兜售两只中国鲎,陈某甲便向该男子收购该两只中国鲎,带回到塘?某市场鱼档处出售。当日下午4时,群众举报陈某甲出售国家保护动物,民警接报后将陈某甲抓获,并将其鱼档处的两只中国鲎扣押。
经岭南师范学院野生动物鉴定中心鉴定,涉案的两个中国鲎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属于广东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水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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