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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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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猪精也要提供检疫证明

多家企业表示不了解正规检疫流程,广西某经销商因此收到上万元罚单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2年01月01日版次:10

  经营者自掏腰包委托第三方检测的报告不被官方认可。

  南方农村报记者 曾慧玲

  近日,广西南宁某兽药经销商李伟向记者反映,他代理一年多的某大型养殖企业的猪精产品,被同行举报未向有关部门申报检疫证明,当地农业农村局的执法人员找上门并开出了1万多元的罚单。
  他很想知道,一向没有听说经营猪精要申报检疫证明的规矩,到底有没有法规要求?
罚单有法可依
  据了解,当地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带着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来到了李伟的公司,告知其公司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产品(猪精)的行为,违反了《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和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的规定。
  记者查阅了最新版的《动物防疫法》,确实有相关的规定。知名行业专家樊福好博士也表示,经营猪精需要提供检疫合格证,法定机构可以出具检测报告。
行内以自检为主
  “卖猪精一年多时间以来,从没有遇到过这种问题。”李伟表示,在此之前,他从未听过说经营精液要向政府部门申报检疫证,更不知道经营猪精产品需要提供检疫证明。客户购买时并没有要求他提供检疫证明,合作方在提供猪精时也没有附带相关的检疫证明,合同内也并没有提到这点。
  记者采访了与李伟合作的某大型养殖企业相关负责人张强。张强表示,他们不了解这个法规要求,猪精购买方也没有提出附上检疫证的要求。
  李伟和张强的遭遇只是猪精市场现状的缩影。记者采访了多家猪精企业,大部分反馈以自由买卖为主,主要依靠自检或第三方检测为主,基本没有向相关部门申报。
  不过,个别业内人士表示知晓该法规,并且严格按照法规办事,广东谷越科技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谷越副总经理黄翔表示,熟知了申报检疫证的要求和操作流程后,其实是很便利的。从抽样送检到法定检测机构,然后将合格检测报告送至当地出具检疫证明的部门,到最后拿到检疫证明,耗时一天半到两天即可。
  据反馈,当公猪站需要申请精液补贴的时候,猪场也会主动送检到指定检测机构。樊福好告诉记者,申请精液补贴时会收到精液检测样本,这种检测是不收费的。不过,除此情况之外,再无收到猪场主动送检的精液样本。
配套资源较匮乏
  张强表示,如果每批猪精都送检的话,消耗的时间较长,会降低精液的活性,如此规定并不合理。
  “每批猪精都申报,个人认为可操作性并不强”李伟认为,行业内经营猪精基本上大多是“无证经营”的,并没有检疫合格证,即便是和大型养殖企业合作都是如此,更别说其他小规模的“游击队”了。
  可是,经营者自掏腰包委托第三方检测的报告不被官方认可。樊福好表示,任何检测机构的检测范围是有界限的,检测的只是病原,并不能检测精液的品质。而且精液检测有国家标准,对人员、设备、技能等都有严格规定,一般的检测机构不能达到规定条件。即便具备了检测条件,如果没有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资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不会发放相应的鉴定证书。在此情况下,类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具备法律效力,官方自然不认可。
  部分行业人士反馈,相关部门并没有精力和人手开展猪精检测。广东省农科院研究员向华博士透露,目前业内买卖猪精普遍还是靠自检或者送检第三方机构为主。
  “国家对种业很重视,规范精液市场,是发展种业的关键之一。”向华认为,经营精液是一门生意,优秀的企业定会严格把关产品品质,维护口碑。(注:文中采访对象李伟、张强均为化名)
  经营者自掏腰包委托第三方检测的报告不被官方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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