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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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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超龄农民工不再“一刀切”,释放政策善意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2年11月22日版次:02
| 快评 |
  日前,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促进农民工及脱贫人口就业创业,是保持就业大局稳定的重要支撑,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举措。《意见》明确,保障好共享用工中劳动者权益,指导企业不得以年龄为由“一刀切”清退大龄农民工。
  此次《意见》之所以明确指导企业不得以年龄为由“一刀切”清退大龄农民工,其实非常有指向性。据此前媒体报道,包括上海、天津等多地都曾发布高龄农民工强制“退休令”,明确规定禁止18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男性及50周岁以上女性三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同时进一步规定,禁止55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影响身体健康以及危险性、风险性高的特殊工作。
  这么安排的初衷是好的。一是为超龄农民工的身体健康着想,二是从安全角度考虑,超龄农民工不利于安全生产。有媒体统计,仅2021年6月,湖北荆州、江苏泰州都有事故发生,伤亡农民工均超过60周岁。类似的问题在上海出现得更早,2018年上海建筑业曾发生两起较大事故,分别造成6人死亡,其中有3人超过60岁,当年上海全年建筑业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死亡的人员里,超过60岁的占比达到15%,而当时建筑从业工人中,超过60岁的占比仅有1%。由此可见,对农民超龄进入建筑行业等,具有很大的现实必要性。
  但遗憾的是,原本善意满满的高龄农民工强制“退休令”发布后,一些用工企业等为自身安全生产着想,以及怕因制度执行不到位担责等,出现了“一刀切”式清退、不敢招用60岁以上高龄农民工的倾向。这导致一些明明有技术、身体也允许的超龄农民工无法再到正规的大企业大公司务工,要么回乡务农,要么只能游走在小企业和管理不正规的企业和领域务工;还有的不得不通过小报岁数、染黑白头发等偷偷获得工作。
  这无疑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加大了用工的混乱,增添了用工、打工隐患,在减少超龄农民工收入、让他们更加窘困的同时,对一些大企业化解本就困难的“用工难”也是一种掣肘,不利于我们整体“招工难”问题的破解。破解农民工“用工难”途径应该很多,但高龄农民工“强制退休令”的“一刀切”执行,显然不是正解和正能量。《意见》的印发,体现的是从更宽层面对农民工的关爱、保护和尊重。
  六十花甲,本该在家含饴弄孙,安心养老,但为了生计不少超龄农民工却不得不依旧在工地搬砖、扛水泥等,这更需要我们以更多同情心、同理心给他们以制度温情。期待各地能够以此次《意见》为契机,迅速出台具体的配套措施,在高龄农民工的使用、甄别和关爱机制上,多些办法、多些灵活和人性化、多些换位思考等。
(作者余明辉,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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