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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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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态之名行破坏之实,“挖湖造景”该休矣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2年12月10日版次:02
| 快评 |
  近日,自然资源部通报了45起耕地保护督察中的典型案例,指出部分地方“顶风”违法违规侵占耕地。其中,侵占耕地挖湖造景的案例占三分之一以上,包括河北邯郸、山西晋中、江西上饶等地成为挖湖造景重灾区。通报指出,上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冲击耕地红线,危害国家粮食安全,反映出有关地方耕地保护意识不强,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执法不严。近年来,一些地方以生态修复、美化环境的名义,在耕地上挖湖造景,突破耕地保护和生态红线。据自然资源部通报,仅河北邯郸市水利局就违法占用耕地近5000亩用以建设景观公园及绿化带,开挖水面占用耕地1000余亩。搞的是生态建设,却对当地耕地造成严重损害,客观上显然成了以保护生态之名行破坏生态之实。
  无独有偶,山西省晋中市城市管理局则以“综合治理”为名,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近900亩,开挖水面占用耕地182.19亩。有的地方还以旅游开发之名造景,比如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清文沅农旅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修文县久长街道清江村耕地200余亩,建设田园综合体项目,违法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类似以生态恢复名义的挖湖造景个案,在各地屡有发生。
  人造景观作为区别于自然景观的另外一种景观形式,出现在旅游业迅猛发展的今天,本无可厚非。“高峡出平湖”“天堑变通途”,都是对人造景观美到极致的表达。这样的人造景观对地方形象宣传有益处,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基础设施的改善、人居环境的美化和经济的发展。
  问题的症结在于,有些地方以侵占耕地为代价,将有限耕地当作“资本”,把好好的良田变成了所谓的“景观”,看似给地方发展注入生机,改善了人居环境,但背后的生态得失往往被忽视。首先,未履行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直接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造成耕地隐性流失,危及我国的粮食安全。此外,在一些天然缺水的地区挖湖造景可能会造成与农业灌溉争夺水源情况,导致水资源短缺问题凸显、矛盾激化。
  国家层面对挖湖造景破坏耕地、侵害群众权益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18年住建部《关于在城市建设中切实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通知》明确,严禁打着建设“生态文明”的旗号挖湖堆山造景。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虽然中央三令五申、相关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但违规挖湖造景问题仍屡禁不止,这些治理文件在不少地方落地时打了折扣。挖湖造景的诡谲景象背后,诸多疑点也浮现出来:挖湖造景有无涉嫌违规变更土地性质?在兴建前,有无经过国土、建设等部门的程序化许可?若有,这些部门是怎样审批的?是谁有令不行仍然触碰耕地红线?这些都值得进一步追问。
  鉴于此,或许有必要对靡费公帑的挖湖造景现象进行专项整治,从耕地和水资源保护大局出发,在审批上对挖湖造景加强科学论证,进行严格把关,不能寅吃卯粮、因小失大。此外,相关部门应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挖湖造景等耕地“非农化”问题,启动有关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彻查、追责,让破坏生态者付出相应的代价,遏制住挖湖造景这股歪风。    (作者赵继林,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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