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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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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3年08月17日版次:02
| 漫谈 |
  新闻背景: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近日联合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对11起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污染环境案进行挂牌督办。(8月15日新华社)
  @袁媛: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多批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的典型案例,五花八门的造假手段令人瞠目结舌。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倘若环境监测数据掺了水,生态环境部门在出台政策措施时就会误判形势,犹如“蒙眼开枪”,失去准头;在具体治理时也会被假象误导,好似“躲猫猫”“走迷宫”,错漏不断。数据造假危害极大,虚假的“精美包装”中,裹着的是破坏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毒药”,有关部门只有对其零容忍,才能实现数据的“源头保真”。
  数据造假给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治理课题,这一“课”生态环境部门得“补”,参与社会治理的各个部门也得“学”。应看到,利益诉求存在,数字造假的冲动就会存在。企业可以为了偷偷排污而造假,基层也可能为了政绩而给统计数据“掺水”。失真数据不断累积,就可能“引起质变”,在辐射和传导中“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数据造假不仅影响上级部门的判断和决策,还会直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权威和公信力。
  @张典标:“十四五”规划提出,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过去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如今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词之变,意味着污染防治正在向深处发力,也意味着将触及更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最终从根源上解决污染问题。
  对于当前的新形势,各地都应该有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对于企业污染数据造假事件暴露的产业化水平不高、转型升级不到位、相关部门治理不精细、存在“隐秘的角落”等问题,有关各方都应该痛定思痛,下“深”功夫,拿出更多新招、实招。一方面,监管要更精细,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环保“千里眼”“顺风耳”,破解过去环保监管“点多、面广、人少”的窘境,及时发现并盯紧污染源;另一方面,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持续高压震慑的同时,要积极帮助排放“老大难”企业转型升级,彻底拔掉污染的根子。
  @程维嘉: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一直以来,生态环境部都以“零容忍”的态度和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的决心严厉打击环境数据造假行为。近年来,执法监管人员发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第三方中介组织人员环境数据造假行为屡禁不止。今年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先后深入河南、宁夏、湖南多地调研检查,现场发现一些企业涉嫌环境数据造假。
  环境数据造假受到多重因素影响,其中违法成本低、缺乏严惩始终是一个重要因素。为确保法律统一、有效实施,在已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准确运用司法手段对环境数据造假行为进一步予以规制和惩处,已成为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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