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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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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城落户,得尊重农民意愿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3年08月22日版次:02
  近日,宁夏固原市爆出了一起“强制农转非”事件:该市原州区开城镇柯庄村的部分居民向媒体反映,2013年,当地推广劳务移民,推荐他们去宁夏石嘴山市务工。当时,一些柯庄村的村民登记报了名,但到了石嘴山又很快返回,继续在柯庄村种地、生活。2018年以后,有村民陆续发现,在没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他们的户籍被迁到了石嘴山,户籍性质也从农业户口变成了城镇户口。
  按照一般的理解,由于城镇户口更高的含金量,农业户口被取代,涉事农民该开心才是,怎么还不情不愿?主要原因,还是这些村民虽然名义上是石嘴山市民,但实际上还是生活在原籍所在的村庄里,由于户籍的错位,办理身份证等事项不仅要山长水远跨越400多公里,连原有的农业补贴也拿不到,可谓“百害而无一利”。为什么会有这么离谱的事发生?目前来看,主要还是石嘴山的派出所在执行劳务移民政策时,违反程序,未经开城镇派出所经手,也未知会当事人,而是根据原移民办提供的花名册,直接“转的手续”。
  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后,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和固原市原州区政府表示,未来会制定相关方案,方便居民将户口迁回原籍。官方的郑重表态,意味着困扰当地村民已久的难题有望得到解决,但不免仍要追问一句:经办的派出所执行政策时为何就没有程序意识?是不是他们潜意识里认为,城市户籍多少人求之不得,我这是“为你们好”,因而默默地就把“好事”给办了?
  考虑村民被迁户口在2018年左右,从当时的发展态势来看,非农户口的含金量大概率是要高过农村户口的,不过这种“利好”也是理论上的,具体还得因人而异:由于个体的千差万别,一些农民并不具备在城市“掘金”的能力,也就无法在城市稳定工作和居住,而是更加适合“地里刨食”和周边打短工的生活。就此来看,当时基于能力筛选,而对拟落户城镇人员进行甄选,还是比较适应当时的社会发展大环境的。
  今时今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全国人口首现负增长等外部变化的到来,推动城镇常住人口的市民化就成了一种务实选择:一方面,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有效覆盖带来城市户籍的“贬值”,另一方面,因农村发展加速,附着户口上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被逐步激活,此消彼长之下,导致城乡户籍的含金量一定程度被拉平。这种情况下,在进城农民落户的问题上,确实也就有了说不的理由。这一定程度也能解释:为何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足足差了20多个百分点。
  不难发现,目前绝大多数地方,城乡户籍所附着的福利是不兼容的,比如柯庄村被迁户口的农民就拿不到农业补贴。但在浙江却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该省于今年7月发布的有序推进常住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方案就强调,“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这意味着选择落户的农民,即便落户后融不城市,无法稳定就业,依然可以获得一份兜底保障,这也让他们在是否落户的选择上,可以更加安心和从容。
  “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人们居住在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好”,从这样的认知出发,进城的农民要不要落户,要不要市民化,完全要看其在城市是否比在农村生活得要好。在这件事上,外人没有话语权,不能代替其作出判断。有司需要做的,是尽可能创造条件、多提供保障,尊重其本身意愿的表态,让其自主自决,进退裕如。      (作者胡一刀,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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