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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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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标”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3年08月22日版次:02
| 漫谈 |
  新闻背景:“在这个池塘里,钓到这条鱼可兑换30万元。”广东省东莞市一家钓场发布的一条短视频,吸引了不少人前来钓鱼。但很多人在交了不菲的入场费后,血本无归。近年来,一些地方的钓场频现天价“钓标”乱象——钓客在规定时间内钓到做了记号的“标鱼”,可获巨额奖励。(8月17日新华社)
  @陈启美:“钓标”是近年来新兴的一种钓鱼玩法,垂钓者需交高额入场费,钓上“标鱼”后根据等级兑换标金,有的“标鱼”标金高达数十万元。这种模式与正常的休闲钓鱼有明显区别。钓场经营者及相关工作人员伪装经营休闲钓鱼场所,收取高价入场费,设置高价的“标鱼”和相应的“博彩”规则,钓到“标鱼”即高额返还现金,符合对赌博的定性。
  有知情人表示,即便在同一个钓场,不同时间、场次的收获也大不相同。如果经营者发现钓友钓的“标鱼”多了,他们就会偷偷往鱼塘中间注冷水。鱼对水温很敏感,稍有改变就会暂停进食。有时经营者会在水中加入食盐、高锰酸钾、樟脑丸等刺激性物品,干扰鱼儿进食。最隐蔽的招数是在水下安装放电设备,把电压设定好,偷偷开一阵,鱼儿便会立刻逃走。当然,这些套路也不是天天用,经营者也会隔三岔五让钓友尝点甜头,以此不断吸引钓友前来。
  @李传文:区分“赌钓”和正常钓鱼活动的标准包括是否设置有高价的“标鱼”、是否有相应的“博彩”规则、是否存在以小博大的赌博形式、是否收取高价入场费等。
  对可能涉及竞标赌博的工具,要加强对相关企业生产、流通情况的监管,电商平台等应对相关产品的销售情况给予关注和规范。短视频平台等要压实主体责任,警惕可能涉及赌博宣传的“钓标”视频在网上流传产生不良导向。
  @陈广江:社会需要的是积极健康的钓鱼大赛,是基于兴趣爱好的钓鱼大赛。比如,在竞赛规则上,一般以鱼的尾数或重量计分,而不是以鱼身上的标号计分。此外,奖金数额和奖励力度也不宜过大,比赛的组织者也应拿出一份明明白白的“账本”,接受监督。
  赌博式钓鱼大赛不仅会助长社会恶习,还会污名化垂钓运动。在苗头性问题出现后,警方的刑事介入及引起的震动和反思,是我们乐于见到的。为激发参与热情,给比赛增加一些趣味性和挑战性无可厚非,但不能没有底线。把钓鱼大赛和违法犯罪行为划清界限,让垂钓回归本性和初衷,这一点不该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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