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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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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洗碗就要罚款?

村委会管得太宽了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3年11月21日版次:02
| 兴农评 |
  碗筷不洗罚款10元、不叠被子罚10元、蹲地用餐罚20元……近日,一份加盖了村委会公章的《新农村美丽乡村行动人居环境罚款标准》在网上流传,列举了14种“脏乱差”的行为,让人哭笑不得。有网友直呼“离谱”“荒唐”“管得太宽”。
  发挥村规民约积极作用,因地制宜推进移风易俗本应值得支持,但该村委会的规定至少存在三方面问题。
  首先,错把生活习惯当成移风易俗的内容。移风易俗是因为高价彩礼、薄养厚葬、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已成为群众生活的沉重负担,而碗筷不洗、被子未叠、四件套未清洗等行为,不良生活习惯可能都称不上,却成为移风易俗的重要内容,这已是纠偏走向极端。
  其次,村、乡、镇甚至是县级政府,都不能随意设立罚款并规定限额。村委会为了快速见效,祭出罚款狠招。这种以罚代教、以强制代替引导、以歧视代替尊重的做法,表面上雷厉风行,实则可能会引发更多问题和矛盾,是懒政的表现。更何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村民委员会没有行政处罚权。
  第三,这样的村规民约不具可行性。要对村民不洗碗筷等行为进行处罚,检查人员就必须进屋查看。试问,真的家家户户都乐意迎检?最终可能是“听话的人”挨罚,“不听话的人”照旧。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如果未经允许,检查人员到村民家中检查卫生,涉嫌侵犯村民的隐私权。
  移风易俗,要合理、合法、合适。有关部门的初衷良好,却管得太宽,变相纵容他人监控村民生活,侵犯个人隐私,效果适得其反。
□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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