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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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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督问责机制,防止村级“小微权力”任性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03月05日版次:02
| 快评 |
  近日,广东普宁一村干部非法占有60亩土地私盖高楼别墅引发社会关注。广东普宁市人民政府3月2日发布情况通报称:村民黄某雄曾于2008年6月至2014年3月相继担任陂老村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2014年3月后不再担任。黄某雄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已于2024年1月9日被刑事拘留,2月2日被批准逮捕。
  黄某雄利用职务之便,以个人名义,非法占有60亩土地,其中40亩不但没有用于农业生产或公共用途,反而私自盖起奢华的高楼和别墅。这些建筑矗立在那里至少10年了,为什么直到今天,当地才迅速地采取措施?有网友说,我老家拆迁的时候,卫星高清图里每个平方米是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别说加盖一间房,就是给狗窝、猪圈加高都能分辨出来。私自盖起奢华的高楼和别墅,当地相关部门难道没看到?这不得不说到村级权力的监督,以及村级权力的对上勾连。
  村级权力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基本内容,是破解乡村振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必然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曾就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作出重要批示,强调“防止村监委流于形式、成为摆设”。2005年6月17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武义县后陈村村委会二楼的会议室里,对这个小村子里诞生的全国首个村务监督委员会说:“我觉得这是农村基层民主的有益探索,方向肯定是正确的。”习近平还用了推进“全过程监督”这一当时全新的提法,为后陈民主监督制度指明发展方向。在习近平同志的关心和推动下,这项被他亲自总结提炼为“后陈经验”的制度,走出金华、走遍浙江、走向全国。目前,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把《金华市“后陈经验”传承发展条例》列入了2024年立法调研论证项目。
  经过多年政策推进,全国各地村级权力监督的制度不断升级,但是基于乡村社会的特定属性与生态,村庄公共权力的滥用和失控仍时有发生。村干部黄某雄非法占有60亩土地私盖高楼别墅,也再次说明,制度要落实到影响村级权力监督有效性的具体因素上,在此基础上重新定位和运行村级权力监督,从而摆脱监督制度的“空转”困境。特别是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一肩挑”后,村级原有的权力结构发生了改变,增加了对村级权力滥用的治理难度,甚至导致村干部利益与上级某些干部利益非法勾连。在这样的背景下,黄某雄非法占有60亩土地,10年后才被处理,也就不难理解。这也提醒普宁市相关部门,还要查查黄某雄背后有没有“保护伞”。
  村级“小微权力”是村级组织及村干部依法依规享有的村级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以及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村务管理服务权力。“小微权力”看似很小,实则一头连着政策,一头连着农民,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对于目前一些地方还存在基层权力边界不明、干部群众参与度不够、监督体系不完善、跟踪问效不足等问题,必须厘清权力边界,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并完善监督网络,构建立体监督体系。同时,加强执纪跟踪问效,推动清单制度落地落实。
(作者丁慎毅,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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