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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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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同源预制菜营养与质量标准规范》团体标准发布

鼓励按中医原理搭配食材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05月04日版次:09

  牛大力药膳预制菜。

  南方农村报讯 4月27日,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和中国蔬菜流通协会预制工作委员会在北京共同发布了《食药同源预制菜营养与质量标准规范》(以下简称《标准》)。中国蔬菜流通协会副会长、预制产业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剑和农业农村部食物营养所指导中心主任李海燕博士发布标准编号及内容。据悉,该《标准》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
食药同源物质需作为主料
  《标准》指出,食药同源预制菜是一种或多种食药同源物质(须在菜品中作为主料)与食材科学配伍,经卫生预选、科学调配(含食品添加剂,但不包括防腐剂)以及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调味、炒、炸、烤、煮、蒸等),形成具有一定营养干预作用的成品或半成品,再经科学包装,冷链条件下贮存或运输,供消费者或餐饮环节加工者经简单处理(混拌)、加热或烹饪后食用的预制菜。
  《标准》要求,食药同源预制菜必须含有相应功能性精准营养干预成分,且含有干预成分的食材需达到显著检出(统计显示度>5%)。
  《标准》鼓励,除保持原材料必要的“色、香、味”外,鼓励食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等对食药同源预制菜进行营养均衡配置,并按中医原理(君、臣、佐、使)搭配食材,发挥药食同源预制菜特色风味、营养干预优势以及企业采用绿色包装等公益行为。
以营养健康为导向推动转型
  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王晓举在发布会上表示,此次标准规范的发布,是预制菜产业标准化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为食药同源预制菜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农业农村部原总经济师钱克明表示,统筹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做好四点:一是要推进预制菜标准体系建设,研制和对接国家标准;二是要加大基地建设水平和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三是要提升关键技术研发水平,开展保鲜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四是要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积极开展口味、品质、营养等第三方评价,满足消费者需求。
  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主任、中国农业技术经济学会会长陈萌山说,食物系统转型升级,必须遵循多元供给、营养导向、绿色低碳、科技驱动和内外兼顾的基本原则。推动我国食物系统以营养健康为导向转型升级,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强化政策支撑,加大科技的支持力度;要调整结构,加大标准的引领;要明确制度的规范,加大主体权益的保障;要强化科普宣传,加大食养示范行动。
(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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