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

南方农村报

<< 上一版 下一版 >>

莫让公路晒粮悲剧重演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11月28日版次:02
  每逢秋收季节,不少农民喜欢将粮食拉到公路上晾晒,这一看似传统的做法潜藏着巨大隐患。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的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再次将公路晒粮这一陋习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被告人陆某因疏忽大意,在非机动车道上用帆布带拦路晒粮,导致一名17岁少年骑车摔倒后颅脑损伤死亡,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公路上晒粮,看似是农民为了粮食减损的无奈之举,实则是对公共道路安全的极大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道路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甚至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这意味着,公路晒粮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然而,现实中,一些农民对此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将公路当成了自家的晒粮场,这无疑是对法律的蔑视,更是对公共安全的不负责任。
  陆某的案例并非个例。从安徽和县到山东莒南,从摩托车驾驶人摔伤骨折到轿车被刮坏,公路晒粮引发的交通事故和民事纠纷屡见不鲜。这些事件背后,是农民对法律的无知,更是对生命安全的漠视。在公路上晾晒粮食,阻碍了车辆的正常通行,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一旦发生事故,晒粮者不但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这无疑是得不偿失的。
  面对公路晒粮的顽疾,交管部门虽然进行了大量的劝阻和宣传,但效果并不理想。一些交警表示,每到收获季节,他们都要出动大量警力,对在公路上晒粮的农民进行劝离。然而,由于农民有晒粮的实际需求,加之一些地方缺乏合适的晒粮场地,因此,劝离往往只是治标不治本。这就需要反思,为何农民宁愿冒着违法的风险,也要在公路上晒粮?这背后,是否存在着更深层次的问题?
  诚然,农民在收获季节面临着粮食晾晒的难题,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随意占用公共道路。解决公路晒粮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农民共同努力。一方面,政府应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让他们认识到公路晒粮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另一方面,政府还应该积极为农民提供合适的晒粮场地,如开放学校操场、村委会大院等开阔场地,以满足农民的晒粮需求。同时,交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也应该更加人性化,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兼顾农民的实际情况,避免激化矛盾。
  此外,还需要从社会层面寻找解决之道。比如,可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晒粮设施,如建设临时晒粮场、提供晒粮机械等,以减轻农民的负担。同时,还可以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通过村民自治的方式,规范农民的行为,减少公路晒粮现象的发生。
  公路晒粮,是对法律的挑战,是对生命的轻视。在这个法治社会里,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农民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珍惜生命,远离公路晒粮的陋习。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构建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合适的晒粮场地和设施,从源头上解决公路晒粮问题。
   (作者:闻夕,时评人)

下一篇:“反家暴”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