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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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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欠薪”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5年05月06日
版次:
02
| 漫谈 |
新闻背景: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今年以来,各级人社部门加强常态化监察执法,加大欠薪治理工作力度。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数据,一季度,全国共办结工资类违法案件15.1万件,为66.2万名劳动者解决工资80.7亿元。(5月4日新华社)
@华宁:从欠薪发生原因看,有的是因为用工方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对这种恶意欠薪行径,必须运用法治手段予以严惩。公检法以及工会、人社等部门,要立足信息通报、线索移送、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及时介入欠薪案件,高效、妥善化解欠薪问题,严厉惩处恶意欠薪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追赃挽损,尽最大努力让被拖欠的工资足额发放到位。此外,还要加强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提高欠薪行为的违法成本,构筑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更好保障农民工福祉。
也有许多欠薪问题,是由企业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开引起的。许多用工量大的行业和企业,比如建筑装饰企业、出口加工类企业,经营状况容易受经济周期影响。对于这一类欠薪问题,不妨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少捕慎诉,多运用调解和监管手段,期限上予以放宽,惩罚上予以减轻,避免出现“办一个案件,倒一个企业,失业一片”的结果。这样既可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又能保证企业正常运营,最大程度保障就业,更好体现出社会主义法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李铁林:实践证明,创新治理手段,建立“大数据+铁脚板”的常态化机制,扩大事前、事中监管覆盖面,同时提高事后救济的快速反应、有效化解能力,就能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掌握治理欠薪问题的主动。
欠薪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但要确保农民工拿到自己的辛苦钱,对欠薪企业的处置不能一刀切,而要区分情况,分类施策。
对无故拖欠特别是恶意欠薪的不法企业,必须坚持“零容忍”。而那些既往信誉良好、因为一时困难而欠薪的企业,就不宜一味“强制执行”,有可能的话,要想办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使其尽快恢复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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