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治理创新与社会实验征文 我在湘南L村调查发现乡村干部的治理手段正在发生变化。我们先来看看L村村干部的乡村治理实践。 L村属湖南省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对象,省M厅联系驻点该村。去年4月,M厅团委组织团员到厅机关定点扶贫联系村开展科技、温暖和健康的“三下乡”活动,厅机关要求村里和扶贫工作组事先确定十户特困户名单。村支部书记是如何确定十户特困户名单的呢? 谢某是残疾人,常年在县城帮人看相算命,一天竟有百来块的收入,而且家里经济条件尚好。之所以将他确定为特困户,主要是基于几方面的考虑:一他是残疾人,双目失明,确定了也没什么争议;二是担心他会闹事,如果村里大小事没轮到他,他就会到镇上、县城去闹,他知道自己是残疾人,别人拿他没办法。 雷某是五组组长,五组是村里比较特殊的组,组民均已外出,经济条件在村里也算好。雷某的儿子在外务工,在家修建了三层楼的楼房,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差。之所以将他也列入特困户名单,主要是因为他平时支持村里的工作,村里有什么事情都非常卖力。尽管年纪比较大,但在其它村民不愿意担任组长的情况下出任“卖力不讨好”的组长,如果不确定他,要是他今后也不当组长了,工作就难办多了,几个村干部不可能管得了2千多村民,出台的政策都无法贯彻落实下去。 确定的第三类人就是真正的特困户,他们确实需要关照和慰问,这些人主要是残疾人、重病患者、低保户和复员退伍困难户。他们平时收入不高,生产能力不足,有的甚至行动不方便,不确定他们于情于理都过不去。上述三类人是确定特困户的主要范围,要想今后治理好村,就要时刻利用各种机会去拉拢群众,给支持村里工作的人一点“甜头”。 为何村干部会陷入如此境地?原因在于村干部在进行农村治理时,自上而下的资源在不断地缩减,特别是税费改革后,村民持着“有吃有喝不理你,有房有地不求你,出了问题就找你,处理不了就骂你”想法,所以村干部也要适应这种变化。这对于一个共生于熟人社会圈子的乡村人来说,又有谁能对村干部的这种自投怀抱不投桃报李呢? 村民对村里的事务不再关心,任何事情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村里的工作就很难开展,对村庄治理采取消极、不合作态度,于从事农村治理工作的村干部而言是难题。常常看到村干部在进行农村治理时“有苦难言”,于是他们不得利用各种可能的治理手段,以方便农村治理。这对于乡村治理本身而言,也许无可厚非,但对于一些原本为了给部分群众带去实惠的政策而言,可能会越到基层,干部们越会“不得不”变相操作。长此以往,不仅有损政策落实,民众还会对惠民政策产生曲解。 □湖南社科院 何绍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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