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与回应 李昌平先生近日在《南方农村报》发表文章《提高粮食保护价是当务之急》,其中提到:“种粮补贴很难能发到真正种粮的农民手上,对粮食增产刺激作用有限。提高粮食产量,最有效的措施就是提高粮食收购价(保护价)。”笔者读后与部分村干部、村民讨论,对此有不同见解。 在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中,种粮补贴虽大多落入转包者的口袋,但实际经营者需要交纳的租金也因此有所降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地丢荒的势头。 另一方面,目前,大多数农户已经由生产型家庭转变为消费型家庭。除了小部分农产品能够实现自给自足外,农民家庭油、肉及水、电、通信、交通等生活支出在结构上逐渐与城市居民趋同。粮食收购价(保护价)提高,社会整体物价水平必然会水涨船高。而政府发放物价补贴的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的生活困难群体,同样承受高物价之苦的农民却难以享受到。 因此,对于那些种粮只为自给而不从事商品化粮食生产的农户而言,他们不但不能获得粮食收购价(保护价)提高带动粮价上涨所产生的利益,反而要承受种粮成本增加等代价。以笔者所在地区为例,今夏机耕费用由3年前的每亩80元上涨到120-130元,雇工费由3年前的每人每天40元上涨到60元。在迅速上涨的种粮成本面前,远低于市场价的粮食收购保护价,对许多农民已失去了意义。今年,提高后的早稻收购保护价每百斤才102元,而目前市场价每百斤已高达125-130元。究竟将粮食收购价(保护价)提高多少,才能既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又不让高物价水平伤到大多数农村家庭,是一个两难的问题。 笔者认为,依靠提高收购保护价保持粮食稳定增长,在有些地区是行不通的,通过向农民提供优良作物品种、普及先进耕种技术、兴修农田水利等举措,在减少种粮投入方面下工夫才是办法。同时,随着城市化速度的加快,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必然逐渐减少。在这种背景下,走农业集约化经营之路,才是稳定粮食生产的长久之策。 □兴宁 陈昌仁(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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