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02版:评论/读者之声 /下一版  查看本版大图
 


闭门造“数”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3年06月18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


■网议
  新闻背景:国家统计局14日在其官方网站曝光中山市横栏镇在工业企业统计上弄虚作假。经核查当地71家工业企业发现,该镇经科局编报2012年年报工业总产值85.1亿元,初步核实为22.2亿元,虚报62.9亿元。目前,有关地方和部门正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的要求,落实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工作(6月14日新华网)。
  毕文章:堂堂的国家统计局,竟然拿一个小镇开刀,我真是哭笑不得。你们肯定会为自己的做法辩解:“这是杀鸡给猴看”,那我就明确地告诉你们,这样做根本就是灯草织布——枉费心机!在我看来,遏制统计作假“杀鸡给猴看”是不会起任何作用的,必须采取“杀猴给鸡看”的办法,才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因为有些数据根本就不是统计出来的,而是统计人员根据上级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编造出来的。在我看来,打铁就得硬碰硬,就应该拿上级政府领导开刀。
  刘纯银:破除统计造假,不能事后整改了事,关键要从源头抓住统计造假的“七寸”并严打,否则都是治标不治本,也谈不上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统计长效工作机制。一方面,必须改革官员绩效考核机制,即淡化GDP考核,注重实绩,吸纳民意,破除“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坏风气;另一方面就是将统计造假视作“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不仅要“零容忍”,而且要依法严格问责,真正让统计造假者付出高昂的代价。如果不驱走统计上权大于法的“乌云”,就难以晒干统计中的“水分”。
  于德清:关于统计造假问责,有《统计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规,2009年还专门出台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根据这些法规,对于统计数据造假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最高处罚也就是行政处分,而且,实际执行中连开除处分都很少见到。这样的违法成本实在太低,因而,也就难以形成有效的制约。如果考虑到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是统计部门的法定职责,那么,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就和其他行政部门的弄虚作假不一样。统计造假性质严重的,是否涉嫌渎职犯罪,是否应由检察机关介入?这些问题均值得考虑。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新媒体部制作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154
未经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新媒体部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