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西各地的“青年兄弟会”呈现遍地开花的景象。它们之所以引起关注和讨论,在于以下几个特点:历时多年、数量众多,但没有注册;互益互助、集资修路,但也有排斥外人、帮派势力之嫌。从而,不同人对兄弟会的说法众口不一(6月15日《南方农村报》)。 别把“青年兄弟会”都当成黑社会 新京报:兄弟会是一种民间互助结社,这与当地的多元人口、民俗风情、自治文化不无关系。实际上,互助结社对于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形成非常重要,它们是社会组织化的途径。何为“互助”和“帮派”?其间的界限,不能简单以名称或会员制论,而应从治理结构、会社规则、组织行为上考量。我们看香港或国外电影往往会奇怪:怎么“黑社会”也能堂而皇之地存在?其实,这恰是法治精神强调的行为监管,不能因为某项行为问题否认结社本身。法律规制必须是针对违法行为的,不能针对任何人的结社权利,不能因假设的潜在危险而取缔。兄弟会作为互益性的民间结社,是地方社会资本活跃的一种体现,地方政府应慎重对待,别将其都当成黑社会。而且,这类互益组织内部纽带比较强,并可能有一定共同利益诉求,探讨其协作平台与政府及村委会之间的沟通途径,对地方公共事务的制度化参与机制,都是可能的制度创新。浙江宁波引导流动人口“老乡团”转化为政府、社区、居民三方协作的“融合性组织”,便不失为一种尝试。 信息时报:说到基层组织,“粤西青年会兄弟会遍地开花,架空村委会,校长也入会”,实在令人担忧。但如果我们的村委会也能吸取“兄弟会”一些好的做法,真正实现自我治理、自我服务、互爱互助,村民有困难能够得到村里的及时帮助,有矛盾村里妥善予以解决,又何愁村委会被架空呢? 防止“青年兄弟会”绑架公共利益 红网:官员、商人、校长加入兄弟会,背后有什么“猫腻”呢?“兄弟会”嘛,成员当然要互相帮助的,在一个非政府非正规组织里,官员帮助官员、官员帮助商人、商人帮助官员、官员帮助校长、校长帮助官员、校长帮助商人、商人帮助校长……这样的组合还有很多。结果会是怎么样呢?官商会不会有权力寻租、权钱交易关系?官员是否会通过“兄弟会”寻找升迁的“靠山”?官员之间是否会通过“兄弟会”组成“利益进退共同体”? 和讯网:人与人之间在不违背原则、不违法的前提下互相帮助,本无可厚非,可如果以“兄弟会”的组织形式让官员、商人、学校校长、银行行长、医院院长等社会资源集中占有者在一起履行“互相帮助”的兄弟义务,或会滋生他们之间的利益传递,造成社会公共资源的私有化和被滥用。 □锋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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