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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主任副主任集体贪污公益林款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3年10月22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汪次安 刘晓虹


  南方农村报讯 近日,始兴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该县罗坝镇小安瑶民村原村支书、主任、副主任涉嫌集体贪污公益林补偿款一案,并将择日宣判。
  被告人邓某保多年任村支书,邵某华曾任村主任、2011年起任村支书兼村主任,邓某优任村副主兼任会计。
  2005年至2012年期间,邓某保、邵某华、邓某优共同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小安瑶民村公路硬化工程的前期河堤工程及负责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过程中,分别采取提高工程单价套取专项建设基金及直接截留并以发放村干部补贴为名义等手段,套取、私分应发给村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共145946元。三被告人分别分得赃款58246元、39550元、38150元。
  此外,邓某保还利用村支书的职务便利,于2008年2月,以支付曾某文工程款的名义,采取虚开收支单据和假冒他人签名的手段,套取应支付河堤工程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2万元,并占为己有。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三被告人身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贪污本属于集体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共16万余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汪次安 刘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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