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记者 孔学劭
陈先生今年7月12日买了一台东风本田思铭。今年8月9日在江门和一台摩托车发生车祸,车子的前杠掉下来,才发现里面的保险杠左侧有一块锈迹并且凹了下去。 8月11日,陈先生前往当地4S店询问,但该店负责人并不太理会。随后,陈先生查询到,在提车前,车子已有两次维修,分别是2013年5月29日和7月11日。 在陈先生拿出保修记录询问时,该店负责人上前一把撕毁打印纸,并斥责陈先生想讹诈。陈先生随后报警。该店负责人才又调出一份资料,表示该车此前确实拆装左前门钥匙拉手盖和对其喷漆。 陈先生表示,其只想知道为什么车子内部有碰撞过的痕迹和为什么提车前曾经有过两次维修记录。4S店事后也曾答应给予其一年免费保养的赔偿,但鉴于负责人的无礼,其拒绝了。 8月17日,南方农村报记者致电该店业务主任易道海,其表示该思铭已经购买了一年,里面的锈迹是之后才出现的。易道海表示,其以人格担保,这肯定不是翻新车、二手车,可能在店里停放时,被树枝砸到,按照惯例车辆在不影响销售的情况下可以更换或进行一些零件维修。“去年有3、4百台车压货,都放在停车场,难免会有一些损伤。”但记者指出在销售时经销商应向消费者说明车辆真实情况,其没有作出回应。 根据新消法第二章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在此,南方农村报记者提醒广大准车主,买车时检查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是目前国内的商品车基本上都是用长途板车运输,这个过程历时好几天,整个运输途中难免会出现些磕磕碰碰,另外新车入库存放的过程中因为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也经常会出现损坏车的情况。所以消费者在提车时一定要仔细查看保修记录和车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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