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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首套房超144平方契税降为1.5%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6年03月17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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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农村报讯 据南方网报道,广州“跨区首套”契税优惠暂时没戏。3月15日,广州市地税局发布公告,称即日起,主管税务机关按现行规定正式受理住房交易环节税费申报。其中明确,广州市暂不实施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政策。
  按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该项契税优惠政策。
  同时,广州本市内购买的首套房都可以按照新政缴纳契税。符合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条件,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者,依旧按照1%税率契税缴纳;90平方米以上则都按照1.5%的契税标准执行。即符合唯一首套条件的购房人,所购房屋达144平方米以上者,将享受由原3%税率降为1.5%税率的契税优惠。
  根据公告,对2月25日后已预受理的申报均按照上述标准纳税。对2月22-24日多缴或少缴契税的纳税人,从即日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税、补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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